[ 索 引  号 ] | tanchengtyglbbs/2019-000006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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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6-03 | [ 公开日期 ] | 2019-06-0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主办单位
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郯城县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郯城县体育舞蹈协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6月19日,县文体中心体育场。
四、参赛单位
各乡镇(街道)、省市直驻郯城各单位,县直各单位、在县境内注册的企业、驻城各健身俱乐部和网点均可组队参赛。
五、比赛内容
大众广场舞。
六、参赛办法
(一)每代表队可派领队1人,教练员2人,正式队员12人、替补1人。(鼓励男性参加,最多2名,每位加0.1分)。
(二)参赛队员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七、比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2018年审定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采用计分法:成套动作满分为10分。完成(7分)、艺术(3分)。
1、评分方法:比赛采用公开示分的方法,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代表队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
2、最后得分的计算:取3名裁判员平均分作为代表队最后得分。
(二)出场顺序在联席会上抽签决定。
(三)音乐使用 U 盘存储上交, U 盘放到信封里,信封正面清楚地标注各广场舞队队名、联系方式、参赛项目、参赛组别、出场顺序、音乐名称和时长,节目时长不超过4分30秒。如因参赛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问题,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四)编排要求注重科学性及观赏性,操、舞动作应考虑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使其既有健身强体的作用,又有艺术性和观赏性,队形变化不少于三次。
八、服 装
运动员着装款式不限,符合成套动作风格,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不得过于暴露,允许化妆,不得佩戴首饰和手表。
九、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录取名次,一等奖一个奖1000元;二等奖二个600元;三等奖三个奖300元。
十、裁判和仲裁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具体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主要裁判和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要于2019年6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单报送县文体中心D号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221286。报名之后,如需更换运动员或更改参赛项目,须在报到前3天书面申请报组委会同意。
(二)2019年6月18日下午15:00在县文体中心D号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裁判长宣讲比赛纪律、评分标准和注意事项(衣着、上下场、候场);进行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各代表队将音乐交给音乐编辑播放员,按照抽签顺序编辑音乐;建立微信群便于联络,各代表队领队和工作人员加入;各参赛队请于6月19日上午8点前到县文体中心体育场报到。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均需提交:
1、第二代身份证件;
2、参赛责任书。
各参赛队负责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参赛队伍,主办方将对其取消参赛资格。
十二、经 费
各参赛队食宿差旅费自理。
十三、本竞赛规程总则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