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19-000004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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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8-02 | [ 公开日期 ] | 2019-08-02 | [ 有 效 性 ] |
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单位,各司法所亦应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内容变化。为充分体现行政复议便民、利民和高效、便捷的行政监督优势,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和基层单位就近申办行政复议申请的需要。2019年7月29日,县司法局下发《关于设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的通知》,决定在各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
通知要求,县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设立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挂牌“ XX乡镇(街道)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配备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水平和基层农村工作经验的政法干警作为兼职行政复议工作联络员。同时,通知要求,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主要承担行政复议的宣传、接收、协助和其他复议事务工作。
县以各乡镇司法所为依托,通过规范建设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完善便民联系点工作职责,实现行政复议工作重心下移,形成覆盖全县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网络体系,使其成为我县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的重要窗口。复议联系点网格在乡镇的全面铺开,不仅能够更好地协调行政复议上下联动,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效力,倒逼行政行为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