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19-000005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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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8-09 | [ 公开日期 ] | 2019-08-09 | [ 有 效 性 ] |
为提高预算资金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统计局认真做好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部门预算公开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 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做好填报和解释说明。
二是提高预算公开认识。积极提高本部门对预算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真正理解预算信息公开的意义,主动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部门预算公开要求,一是提前谋划,做好预算公开准备工作;二是按要求统一在县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平台(http://47.96.38.77:2280/admin/)进行公开;三是统一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信息全部公开。
三是严把预算公开质量。县统计局对公开的部门预算信息进行审核校对,确保公开数据的准确性。重点关注预算公开完整性、真实性、细化程度等,确保预算公开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