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2-000003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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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3-03 | [ 有 效 性 ] |
3月3日,我县举行《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飞出席仪式。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杜清华同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霍连军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李波同志,庙山镇政府镇长赵学鹏同志,县城管局党组班子成员,其他乡镇、部门分管领导和县城管局职工代表、环卫工人代表等共16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宣读了《郯城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意见》,启动仪式现场设置了活动宣传展板和垃圾分类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并向群众发放海报和折页等宣传材料。
王飞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围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任务,采取多种多样、形式新颖的宣传方式,推动《条例》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大力普及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真正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