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第5号
实施精准防控严防疫情反弹的指令主要内容
随着疫情势头得到遏制和各行业逐步复工复业,个别干部群众出现了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鉴于当前省外、境外来郯人员迅速增多,防输入、防聚集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精准防控,严防疫情反弹,现就有关工作指令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外来人员的排查管控
1.严格进行排查摸底,对所有省外来郯回郯人员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逐一登记建档,全面摸清底数。
2.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所有省外人员来郯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居、小区报告,其单位或接待者必须提前向村居、社区报告,隐瞒不报的,依法追究责任。
3.严格隔离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省外来郯人员,分类落实隔离措施,疫情严重地区来人集中隔离;其他地区来人实行居家隔离,并执行好“门前警示、隔离教育、生活保障、问题报告、一个专班”的 “4+1”管控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复工复业“四个到位”措施
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按照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个到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复工企业、开工项目重点做到“四个加强”
1.加强健康监测。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进行2次体温检测,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定期开展防控知识教育,督促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3.加强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室、电梯间等公共区域,定时进行消毒,保持通风换气,确保环境清洁安全。
4.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实行分餐、错时就餐,严控宿舍入住人数,切实减少人员聚集。
(二)商贸场所重点做到“四个有”
1.顾客进店有提示。所有营业商贸场所,需在门前张贴“不戴口罩禁止入内”、“进入场所必须登记测温”等警示标识,引导顾客自觉配合,对不戴口罩的顾客禁止进入。
2.从业人员有防护。从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每天两次测温,间隔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3.人员测温有登记。对进店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并实行实名登记,无测温仪的,原则上不得营业。
4.场所消毒有记录。商贸场所必须储备消杀物资,早晚各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定时对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避免交叉感染。
三、进一步强化特殊群体的疫情防控
重点加强养老机构、看守所、特教学校等特殊场所管控,安排专班靠上,落实封闭管理、场所消杀等措施,保障特殊群体安全。
1.封闭管理到位。特殊场所人员不与外部人员接触,工作人员全部吃住在场所,严禁外来人员探视、进入。
2.管控措施到位。每天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日消毒、人员分餐、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3.物资保障到位。优先保障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需求,及时供应各类生活物资,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防疫安全和生活需求。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的管理管控
1.村居(社区)管控到位。各村居(社区)继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检查措施,查明身份、测量体温,及时登记。
2.聚集类场所复工管控到位。将经营场所密闭、服务对象聚集的行业纳入清单管理,有序推进复工营业,并按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3.公共场所管控到位。红白事一律从简,农村集市、封闭式市场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暂不复业。
五、进一步强化发热病人的就医管理
1.及时报告。加强发热病人规范性管理,所有发热病人第一时间向村居(社区)报告,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各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烧、咳嗽等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报告。
2.规范流程。对来诊发热患者需详细询问旅居史、密切接触史,进行体温测量等基础性检测,对存有新冠肺炎疑点的由专人通过专用通道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3.全面筛查。对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乏力等任意两种症状的发热病人,一律进行免费肺部CT筛查,进一步确定病情。
六、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社区具体负责人员排查、情况报告、管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必须担负起政治责任,第一时间落实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确保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到位。
2.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具体负责行业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行业规范,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3.压实法人主体责任。企业法人必须办好自己的事,制定本企业防控方案、操作规范,加强员工、服务对象、场所管理,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4.压实网格管理责任。各网格单位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做细做实外来人员排查报告工作,指导督促网格内小区、单位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对工作执行不力、排查管控不力、责任落实不力、履行职责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