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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城际公交恢复运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3-09  点击: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序恢复城市交通服务的有关精神,满足居民基本出行需求,积极推进客运企业、客运站复工,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决定自3月10起恢复部分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城际公交线路,特公告如下:

一、运行计划

城市公交:3月10日起恢复1路、2路城市公交线路,运营时间为每日7:30—17:30,每60分钟一班,实行往返、循环发车。

城乡公交:3月10日起恢复部分城乡公交线路:

郯城—立朝 8:00、12:00、16:00,每日三班,往返运行;

郯城—薛庄 8:00、12:00、16:00,每日三班,往返运行;郯城—黄山 7:30、10:00、13:20、16:20,每日四班,往返运行;

郯城—东三汪 9:20、14:30、16:20,每日三班,往返运行;

城际公交:3月5日已恢复郯城—临沂公交线路,运营时间为每日6:30—14:50,每60分钟一班,往返运行;郯城—临沂高铁站公交线路,发车时间为每日8:00、10:00、13:20,往返运行。

相关要求

1、旅客购票乘车需持身份证实名登记,应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配合站务工作人员、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否则不予提供乘车服务。

2、乘车旅客按要求服从司乘人员安排的指定座位就坐,拒不配合者,不予提供乘车服务。

3、乘车旅客如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等身体不适症状,要立即服从司乘人员的安排,至车内应急隔离区等待应急处理。

4、到达目的地下车,旅客应配合驻地防疫工作。

5、鼓励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公交卡或老年卡等无接触支付车费。

三、工作措施

1、客运站及客运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临沂市疫情期间道路客运企业及站场复工复产暨防控服务手册》要求做好站场及车辆消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疫情防控教育培训,保障工作人员防疫措施及身体健康。

2、司乘人员应做好运行途中防控工作。车上旅客出现疑似病情,就近安全停靠车辆,迅速引导旅客与疑似病患隔离;拨打电话报告公司和卫生健康部门;在卫生健康部门人员到来前,做好旅客的安抚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疑似病患进行处置。

3、司乘人员负责测量旅客体温和实名制信息登记。严格按照额定载客人数50%控制客座率,落实旅客携带身份证并佩戴口罩,引导旅客保持一定距离,隔离或分散就座,在车辆后部预留必要区域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拒不配合体温检测和身份查验、登记的,工作人员可拒绝其乘车,对不听从劝阻或故意制造事端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做好防控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站场电子屏、车载广播、宣传条幅等媒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企业建立全环节、全流程、可追溯疫情防控台帐,每天将运营疫情防控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如存在实名制名册档案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造成旅客信息无法查证,影响疫情跟进随访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客运企业、客运站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其他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及居民出行需求有序恢复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城际公交及班线客运,具体恢复情况可咨询郯城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客运科,咨询电话0539-6117110,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和配合。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目前我县定制化包车客运已全面恢复,有出行需求的企业和群众可与郯城汽车站联系,联系电话:0539-6221051,手机:17753860789。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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