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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多项举措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0-04-13  点击:


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百日会战”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县医疗保障局按照政策部署,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医保经办服务创新、精确管理、个性化服务,全力做好全县医保扶贫脱贫攻坚工作。

一、成立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百日会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筹全县医疗保障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

二、积极与县扶贫办对接,再次明确建档立卡参保人员名单,建立医保扶贫台账,逐一摸排落实,对未参保人员逐一销号,确保100%参保。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主要把“一窗口、一站式、一单制”落实到位,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重大疾病再救助待遇到位;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医疗机构减免,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享受待遇;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办理及时,享受“两病”要药医保待遇;保证“两病”药物品种齐全,落实100%报销政策。

四、根据2020年度建档立卡参保人数,积极向财政申请,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五、积极开展重特大疾病再救助工作,对符合政策享受再救助人员,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待遇落实到位。

六、在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五重保障的基础上,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按照扶贫政策,严格把关,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坚决杜绝“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等行为。对服务存在不到位、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的按照协议管理要求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承担慢性病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患病贫困人员要及时办理慢性病、特殊疾病,做好建档立卡慢性病人的备案和补办业务。

八、医保经办机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对未联网结算的异地转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生的零星报销费用,根据一次办好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结算和资金拨付。

九、合作银行配合医保经办机构拨付各项医保资金,确保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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