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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疫情重点地区及省外入郯返郯人员排查管理

发布日期:2021-01-14  点击: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特别是春节将至,“春运”临近,务工返乡和探亲人员多,流动量大,感染风险进一步增高。为防范人员流动带来风险,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让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疫情重点地区来人疫情重点地区入郯返郯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单位)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和信息,并自觉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因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中、高风险区域入郯返郯人员,一律到县集中健康监测点进行采样检测,并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集中健康监测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县集中健康监测点地址:一佳宾馆,人民路与东外环部交汇处北100米路东。联系电话:13573962186。对中、高风险区域所属市(区)的其他地区入郯返郯人员,全部引导至属地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二、省外(非疫情重点地区)来人自1月1日起,对省外(非疫情重点地区)入郯返郯人员进行排查。对其中的5类重点人群引导至属地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主要包括:1、从事边境口岸务工人员;2、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加工、经营、销售等从业人员;3、从事国际航班运输、装卸等从业人员;4、从事跨国运输人员;5、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三、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居家健康管理期间,所在社区(村居)、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单人单间居住,不出门不出户,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保持一定距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家庭环境消毒,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社区人员每日2次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巡查,县疾控中心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标本采集。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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