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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冷链食品经营户停业整顿

发布日期:2021-08-13  点击:


8月12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冷链食品专班对我县新天地农贸市场郯中商场进行冷链食品专项检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冷链食品经营户责令其停业整顿。

检查中发现,郯城县洪宝水产经营部内的厄瓜多尔冻虾,郯城县原生态海鲜店内的厄瓜多尔冻虾,郯城县杜家海鲜店内的厄瓜多尔冻虾,郯城县建伦海鲜店内的进口海鲜,郯城县黄大哥杂货铺内的不明来源海产品,北关冷库内的进口带鱼,郯城县杨集鲜活海鲜店内的厄瓜多尔冻虾、带鱼,未按规定提前24小时报备,且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商品相关信息,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也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违反了《关于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第一道关口设立集中监管专仓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的工作方案》(鲁指办法【2020】114号)、《关于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临指办发【2020】51号)文件要求。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录入“山东冷链”系统、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临指办发〔2020〕51号),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请广大群众

积极向郯城县冷链食品专班举报

郯城县冷链专班电话 :0539-637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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