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38-06_A/2018-0511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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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5-11 | [ 公开日期 ] | 2018-05-11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畜牧局
对全县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夜间“飞行检查”
为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安全生产为重点,加快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有效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结合生猪屠宰行业“规范年”活动,郯城县畜牧局质检科对我县16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夜间“飞行检查”,同时与屠宰企业签订了《郯城县畜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状》、《郯城县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生猪屠宰11项管理制度要求,对各屠宰企业待宰圈、屠宰车间等进行全面检查,详细了解各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从宰前冲洗、麻电、放血、烫毛、脱毛、开膛、内脏整理、到肉品品质检验、检疫、出证的生产全程逐项查看,详细询问企业的肉品品质检验情况,现场进行猪肉水分含量测定和瘦肉精检测。随后检查组对企业的票证管理、制度建设、档案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我县屠宰企业存在屠宰注水猪、病死猪、含“瘦肉精”猪等,只是个别屠宰企业分别存在卫生状况不达标,档案记录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新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不严等问题。
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屠宰企业提出了整改建议。并限期整改,然后跟踪督导,到期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停产、停检。以此促进我县屠宰企业生产管理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