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405-09_B/2017-051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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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5-08 | [ 公开日期 ] | 2017-05-08 | [ 有 效 性 ] |
2017年郯城县工业产品生产企业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依法履责,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以“品牌质量”为核心,围绕省、市、县局制定的2017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重点,不断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科学制定我县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抽查,不断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升全县工业产品质量水平。
二、工作重点
2017年我县确定的产品质量监督重点是抓好区域性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区域性产品质量提升。我县存在质量安全风险较大的区域性行业主要为李庄镇的小家电、经济开发区的危化品、马头镇的卫生用品、港上镇儿童玩具等。根据我县工业产品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我们重点要做好做好上述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专项整治和质量提升工作。同时,结合往年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情况,重点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质量问题突出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及违法失信企业。
三、工作要求
1.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依据企业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库,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并按照《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客观记录监督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录入”的要求,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附件: 2017年度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汇总表
2017年度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县区企业数(家) |
计划检查企业数(家) |
计划检查时间 |
所在县区 |
备注 |
1 |
食品包装袋 |
8 |
8 |
二、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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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卫生巾、成人纸尿裤 |
17 |
17 |
一、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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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陶瓷 |
2 |
1 |
二、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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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危险化学品 |
7 |
7 |
二、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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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钢木家具 |
5 |
5 |
二、三季度 |
||
6 |
油漆涂料 |
2 |
2 |
二、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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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种纸 |
5 |
5 |
二、三季度 |
||
8 |
水泥 |
2 |
2 |
二、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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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钢化玻璃 |
3 |
3 |
二、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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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机无机复混肥 |
1 |
1 |
二、三季度 |
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检查企业、检查人员应从“两库”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