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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我县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郯城新闻网讯 4月15日正值新《国家安全法》实施后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我县在县人民广场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姜泽涛参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新《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以及公民、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等内容,提高广大市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市民纷纷表示:作为公民,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责任,不断增强防范意识,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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