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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协商座谈会举行

5月4日,县政协副主席张维明带队调研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协商。县政府副县长吴守居陪同活动。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查看了史丹利景城花园建筑工地和师郯路管道铺设工程扬尘治理、恒昌热电低氮燃烧技术、彬伟装饰废气治理等项目。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环保局负责人汇报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作了交流发言,部分政协委员针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张维明讲话。

张维明指出,近年来,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部署,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清晰,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懈怠思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打好全县蓝天保卫战。

张维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应对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大力整治工业污染,加强扬尘、散煤和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治理,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群众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去,汇聚大气污染防治合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郯城的蓝天白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吴守居在讲话中对县政协给予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在今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县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污染防治工作,搞好乡镇空气监测站建设,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常态化,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据悉,2017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30,在全市排名第7,超额完成“争9保10”年度目标任务。其中优良天数204天,同比增加19天,排名第7;细颗粒物(PM2.5)改善率18.4%,位居全市第一。2018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07,在全市排名第9。(宋永 徐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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