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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对部分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2023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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