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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的通告

为确保我县生态安全,县政府决定对辖区内的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实施飞机施药防治作业(以下简称飞防)。为保证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期间工作、生产和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飞防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6月20日,每天早上5:00至晚上19:30。

二、飞防范围

涉及全县所辖范围内片林、林网林带、河道两岸、道路两侧、苗圃、村庄范围内的林木。

三、注意事项

(一)飞防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造成任何威胁。

(二)在飞防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漂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石块等危险物品。

(三)在飞防作业时段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作业飞机的飞行安全。

(四)飞防用药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生物制剂或仿生物制剂,如25%灭幼脲Ⅲ号、25%阿维灭幼脲等,该类药对人、畜、禽类安全,对环境无污染,飞防区域的群众不必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但对桑蚕、蜜蜂、虾蟹、蚂蚱、豆天蛾等有一定影响,请全县范围内相关养殖户(包括棚内、室内养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相互告知飞防信息,采取防范措施。养蜂户必须在飞防前撤出飞防作业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对违反通告规定事项,影响、甚至危害到飞机正常作业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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