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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郯城县清泉寺林场(国有林场总场)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郯城县清泉寺林场(国有林场总场)党总支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2018年1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在清泉寺林场会议室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并向党总支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党总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的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抓手,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突出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党总支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要求当成正风肃纪的工作方向,通过党总支领导班子会、民主生活会、机关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在全场上下掀起了集中力量抓整改的良好氛围,为顺利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党总支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郯城县清泉寺林场党总支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梳理出了4大方面15类30余项具体问题,制定了15项整改措施。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措施、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一个都不漏,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了真抓真改、立行立改。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主要存在党总支领导弱化,党总支对所属两个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不足、督导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了党总支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工作方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新制定了《郯城县清泉寺林场(国有林场总场)党总支关于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两个党支部已于2018年一季度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交流会,认真学习贯彻了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修养,强化党员管理,交流学习成果,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党建工作方面主要存在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缺失之处较明显;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格;党建工作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按季度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出台新举措,强化党员培训教育力度,加强教育引导。

二是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部署,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使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党支部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责任人,把“三会一课”作为重要工作列入党建计划,对“三会一课”内容事先有准备,有安排,严格纪律,确保所有党员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建计划,落实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和每月的8日、26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会议记录达到了规范详实,党员学习笔记认真工整,专职党务工作者及时将支部活动开展情况上传到“e-支部”。

三是建立健全党总支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形成经常性地谈心谈话制度。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增强党性修养,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坚持常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纠正问题。党总支于2018年2月1日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研究通过了《巡察整改方案》、《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三重一大实施意见》和《内部管理规定》。各支部于2018年3月上旬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了“一人谈、众人帮、逐个进行”的方式,组织每名党员围绕主题汇报自身情况,摆问题,查根源。

五是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保障。党总支已于2018年2月重新任命了专职党务工作者,按要求将党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方面主要存在补写造假会议记录;工作纪律松散、考勤不实和请假条涂改;办公用房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认识,认真纠正补写造假会议记录的问题,坚持好党的组织生活,规范相关会议记录。

二是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和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报备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重新制定了《内部管理规定》,改进了考勤方式。

三是已将原三楼中办公室用作档案室,进一步调整规范了办公用房。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主要存在清理清退违规津贴补贴不彻底;存在违规报销费用;“三公”经费支出违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格;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办公费用、业务费用等费用过高且未附明细;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职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修订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泉寺林场已清退违规津贴补贴30394元,马陵山林场已清退违规津贴补贴20570元。

二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标准。严格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审批手续,做好修车、加油台账的统计,每月详实公示公务用车运行情况,落实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

三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票据审核把关和报销手续,严格执行预算。杜绝使用过期作废发票的入账情况,杜绝大额支出使用现金的情况,及时处理账务。财务进一步把关,出纳在接收报销原始单据时先审核,会计在记账环节做好复查。职工就餐收取每人3元/餐的成本费并公示,2018年1月至3月职工共缴纳了3270元的就餐费用。

四是严格财务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使用定额发票和违规报销花圈费用等问题的发生,实行发票入账明细清单制度,规范支出标准和财务报批手续。认真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规和文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本单位采购人员管理和业务工作水平。已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我单位虽然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有些问题仍需持之以恒的关注,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工作也抓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检查考核、倒查追责制度。严肃党内生活,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强化巡察整改工作跟踪督查。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巡察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仍需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目标尽早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整改落实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检验。结合下一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始终,以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动林场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

联系方式:电话0539-6377751

邮政信箱:郯城县清泉寺林场(国有林场总场)

电子邮箱:qingquansilinchang@163.com

中国共产党

郯城县清泉寺林场(国有林场总场)

总 支 部 委 员 会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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