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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郯城县委编办事业单位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通报

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县委编办于7月10-13日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的7个法人事业单位:县检验检测中心、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第一人民医院、马头中心卫生院。

二、检查内容

(一)直属事业单位

1、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规定请示报告机构编制事项;

2、是否及时认真组织《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

3、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的情况;

4、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5、年度工作要点、任务是否按计划推进;

6、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事项是否存在未及时调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运行的情况;

7、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8、人员是否统筹使用;

9、是否存在“吃空饷”、长期(三年以上)从外单位借调人员或借调人员至外单位情况;

10、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11、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12、是否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13、依法应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二)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

1、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的情况;

2、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3、年度工作要点、任务是否按计划推进;

4、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事项是否存在未及时调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运行的情况;

5、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6、人员是否统筹使用;

7、是否存在“吃空饷”、长期(三年以上)从外单位借调人员或借调人员至外单位情况;

8、是否按照要求整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

9、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10、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11、是否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12、依法应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三、检查方法

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

四、检查结果

通过实地核查,发现未按时办理变更登记问题3宗,发出整改通知3份,要求30个工作日内变更登记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县检验检测中心存在开办资金变更不及时问题。

2.县住房保障中心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及时问题。

3.马头中心卫生院存在开办资金变更不及时问题。

中共郯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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