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郯城县事业单位“四库、双随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郯编办〔2016〕19号),经研究,决定于10月11日开展事业单位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通过随机抽取软件随机抽取的6个法人事业单位(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3、公益服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
4、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5、是否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
6、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7、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8、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9、其他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当抽查的事项。
三、检查方法
县委编办通过随机抽取软件,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采取听工作情况汇报、看现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形式,开展实地检查。
四、集中整改总结
检查组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较轻、可以当场更正的责令现场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视情节分别予以书面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限期整改;对规定期限内未予整改的,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
五、工作要求
开展事业单位监管“双随机”抽查,是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请各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积极予以配合,于10月9日下午5:00前报送联络员名单。被抽查单位要准备好工作总结(加盖公章交检查组带回)和相关档案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做到不隐瞒、不回避,各单位检查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检查组联系。
附件:抽查单位名单
县委编办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抽查单位名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 |
备注 |
1 |
县委 |
党史研究中心 |
|
2 |
文化旅游局 |
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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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卫健局 |
高峰头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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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业农村局 |
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郯城县分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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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体局 |
育才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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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红花镇大尚庄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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