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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到6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9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该局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针对反馈问题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措施,一个一个狠抓整改。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1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2次专题会,听取整改汇报,研讨整改方案等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石洁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县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机关党建和监察室的副局长徐军同志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三)制定整改方案。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市场监管局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把13项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

(四)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县市场监管局班子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长石洁同志先后主持召开5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五)务求整改实效。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坚持如期、全面、高质量的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党的领导核心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开展不实。

(1)局党组对合并单位难点、重点问题研究不透,对统一干部职工思想措施乏力。原质监局、原工商局人员互不沟通,各行其是。

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梳理两单位文化理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重视谈心谈话,整合规章制度等措施,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广泛的思想交流活动,引导实现思想的融合。按照“工商法规质监学、质监业务工商学、上级培训共同学”培训思路,通过举办内部培训班,业务骨干轮流授课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促进业务大融合。目前,已开展思想政治教育3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次,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里拟于9月份组织的广场舞培比赛,对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整合,形成了易操作、针对性强的局机关规章制度,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的业务培训6次,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业务实现了大融合。其中,8月3日,组织全局业务骨干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培训会议,8月20日组织系统31名业务骨干赴临沂开展了为期6天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31名业务骨干通过考试全部拿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

(2)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力。如2016年5月县委办公室发电要求慈心一日捐,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没有安排干部职工个人捐款,而是以集体名义捐款3500元。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2016年5月份3500元的慈心一日捐,已于2018年8月,由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补捐。

(3)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活动效果较差,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依然突出。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以严格的督导推进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特别是加大对基层所工作纪律作风情况的明察暗访,督促各基层所执行好、落实好上下班考勤等纪律作风方面的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工商局开展的落实“一次办好”改革开展服务窗口专项整治活动和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活动,对基层所纪律作风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已督促9个基层所整改存在问题4条,开展对基层所纪律作风情况明察暗访7次,基层所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善。

2、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政治学习走过场,不扎实

(1)中层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清,一知半解。部分所长、科长认为分管领导经常调度业务工作就是履行“一岗双责”。

这一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一是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中层干部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二是制定下发了《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把从严治党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分解量化,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层层传导压力。目前,对于中层干部每月两次的集中学习活动已经形成制度并将长期坚持下去。同时,召开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主要负责人和系统内中层干部之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

(2)学习贯彻上级精神经常停留在会议宣读层面,就如何贯彻落实研讨不够,没有具体的方法措施,缺少监督落实。如抽查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干部心得体会时发现大面积雷同现象,近十人内容基本一致。

这一问题已经整改完毕。通过开展对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回头看”活动,已组织对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进行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进行重新补课,组织干部职工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已补交心得体会66份。在此基础上,对贯彻上级精神明确做到“四个有”。即:党组会要及时研究讨论,有党组会议记录;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找准工作突破口,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分管领导要及时调度贯彻落实情况,有调度总结;监察室要靠上督查,有督查情况报告。

3、违反决策程序,重大事项不研究;政治担当不够,国有资产存在闲置浪费,流失现象。

这一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一是重新制定了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党组会议决策的原则和程序,真正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科学决策。二是把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制作、国有资产处置、大额资金安排和重大人事变动等内容,明确写入党组会议议题范围,实施集体决策,确保于法有据,于法周延。三是与县纪委派驻组和政府法制部门加强沟通交流,邀请有关部门全程参与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决策执行。四是对于十里所办公场所,在承认原合同继续有效的前提下,与合同当事人牛爱庆补签2017年至2037年房屋租赁合同,由牛爱庆使用,合同到期我局收回。对于归义所办公场所,继续执行2009年商定的合同和当时中标价格及租赁期限,完善租赁合同并交清15万元租金。对于高峰头所家属院由徐贞府无偿使用的问题,我局已责令其限期搬离。但因其子与他人争执时突然死亡,徐贞府情绪不稳,我局决定暂缓催其搬离,徐贞府已答应尽快搬离。目前这三个所的处理情况已上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后实施。

4、党组研究下发文件沦为形式,先下发文件后讨论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县市场监管局以党组文件的形式制定下发了《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郯市监组字〔2018〕8号)和《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郯市监组字〔2018〕9号),明确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以文件形式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增强党组会议议事的严肃性,维护党组议事的权威。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办理程序的通知》,对公文起草的基本要求特别是签发程序进行明确规定,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5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末位发言制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对部分规章制度学习不深不透。

(1)末位发言制落实不到位。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县市场监管局党组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局长办公会和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相关规定。已开展相关内容学习活动2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已牢固树立起末位发言的意识。制定下发了《郯城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最大限度的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意识。

(2)党员干部对部分规定学习不深不透。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次学习都包含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学习内容,在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中,已组织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学习。以每月党日活动为载体,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法规。机关3个支部都已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纳入到每次的党员学习活动中,3个支部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学习活动6次。

(二)机关党建工作方面

6、党内政治生活老好人、固守一摊思想一定程度上存在。大局意识不强,作为合并单位,部分班子成员形式上整合,主观上还存在“原单位”和“小团体”的思想。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加快思想融合,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实行交叉分管,既分工又协作,相互“补台”,以“干在实处”为基本要求,以“走在前列”为检验标准,通过局班子的战斗堡垒、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是调整了局机关党委下设各支部党员组成,以业务科室职能职责为分类标准,重新调整了局机关4个支部党员的构成,让一个支部中的党员构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让各支部的战斗堡垒、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调整后,倒逼班子成员率先带头学业务,既实现了领导班子的“一专多能”,又给干部职工学习新业务起到了带头作用,系统内“原单位”和“小团体”的思想逐渐被争学新业务,履职新岗位的良好氛围所替代。三是班子成员郑重表态,再有捐款活动,党组成员坚决做到率先垂范,带头捐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保质保量地完成捐款任务。

7、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科室。宣传科、基层工作科等一些“三定方案”中未设置的科室依然保留。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宣传科、基层工作科等一些“三定方案”中未设置的科室已于2017年上半年已撤销,只是通讯录未做相应修改。目前,已修按照现有实际科室设置(即“三定方案”规定的科室设置)修改了单位的通讯录。

8、党建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实。党组织活动记录不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缺失较多。党支部会议记录、“三会一课”与会人员不签名或代签。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制定下发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专职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职责内容,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通过认领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各支部的党建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规范党组织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制定了详细的党建工作计划和党组织活动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党组织活动记录和支部会议记录,严肃“三会一课”活动纪律,严肃会议考勤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不参加“三会一课”,发现有找人代签会议记录者,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目前,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建工作计划和党组织活动计划都已制定并下发到各支部,制定下发了党组织会议考勤制度。局机关4个支部的各项党组织活动都已有明确的制度规范。

9党组织关系混乱,党费交纳不及时,党员学习根本落不到实处。

(1)杨集所5名党员组织关系分别在局支部、港上镇党委、杨集镇党委。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强,交纳党费不及时,半年或每季度交纳一次。个别党员长期不交纳党费。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局机关党委已对局属各党支部组织关系和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梳理,各支部党组织关系明确,党费收缴及时。各基层所党组织关系隶属各乡镇党委,局机关党委已督促各基层所党员认真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目前,漏缴的党费已全部足额交纳。在下一步的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将把基层所党员的组织关系全部转到局机关,由局机关党委进行管理。

(2)党员学习根本落不到实处。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对原有的党员学习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明确了全体党员每月两次的集中学习时间,建立了党员学习考勤和学习效果考核制度,明确规定每月一次,以考试的形式对党员学习效果进行一次抽查。目前,全体党员每月两次的集中学习时间已经固定并已长期执行,考勤工已建立并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三)管党治党方面

10主体责任夯实不够,管理措施缺乏,廉政风险隐患大。单位重点岗位、执法科室较多,缺乏相应制度规范约束工作行为。部分科室、所自由裁量权较大,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点。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监察室牵头,深入排查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和履职风险点,全面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情况。从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入手,建立并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了增强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在重大问题或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系统内部各单位自觉匹配廉政风险点库,加大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坚持把法制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总抓手,大力倡导依法办理、阳光审理、详尽说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模式;健全重大案件报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制度、案件回访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重要执法制度。7月中旬,法制科牵头开展了一次半年案卷评查活动。活动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裁量标准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准确规范,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加强纪检监督。把纪检监察引入行政许可和执法办案,全面推行注册登记回访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对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行使权力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把廉政谈话作为干部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率低的内部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11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问题依然存在。

(1)在廉洁纪律方面,存在套取出发伙食补助问题。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经查系工作失误多记了出发天数,多发的120元伙食补助已于2018年7月清退入帐。

(2)在工作纪律方面,执法中还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案件记录、相关文书材料存在空白,日期修改、内容错误等现象,部分案件调查报告、研究记录、听证告知书、终结报告等罚款金额与罚没收入单据金额不符等问题。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采取交叉业务学习、集中培训、科长讲课等方式,对法律法规及执法实践中证据、程序、行政处罚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已开展法制培训3期,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二是法制科牵头,制定下发了《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聚焦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对执法领域、执法授权、执法检查、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案件审理、文书制作、执法纪律等进行全面规范,建立了以案件核审、案件复核、案卷评查为基础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统一办案标准,细化办案流程,规范办案行为,扎实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制度化。

(3)还存在办事效率低下,办证人员脱岗等现象。如明察暗访花园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时发现办证人员全部请假或到上级部门报送材料,群众无法办证。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以基层市场监管所注册登记大厅为重点,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教育,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去向公示、政务大厅值班值守、AB角工作制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基层所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行为。定期对新办审批事项经营主体发放服务质量调查表,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督,有效的督促各市场监管所注册大厅工作人员转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

1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不彻底。

(1)变相发放福利问题。如2014年干部职工服装费用应由个人承担部分27243.59元全部由局垫付。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2014年以来原工商局驻政务大厅7名干部职工服装费用共27243.59元,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为8713元;2013年以来,原工商局195人工商标志服费用172954元,应由个人承担部分51886.2元。这两部分款项已按规定由个人分别承担。目前,上述由个人承担部分款项已收回入帐(其中梁希付个人承担部分,因其已去世未收回)。

(2)违规使用公车。2014年8月15日局长办公会形成决议,车辆鲁Q37227面包车用于东城新区人员上下班,车辆每年补助5000元加油款和5000元维修款。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已于问题反馈当日,停止将车辆鲁Q37227面包车用于东城新区人员上下班,不再有任何补助。在此基础上重申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3)违规购买食品、酒、大米等数额较大问题。如2013年购买食品49476元,酒水88140元,大米33400元。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补充通知》等政策文件,县局领导班子及成员都表示要严格按照工会规定标准发放职工福利。

(4)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不彻底。查阅材料发现,该局文件、制度照搬照抄,文件审核把关不严。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加大公文审核把关力度,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严格公文审核把关,对涉及人事任免、“三重一大”事项,重大规章制度的公文,在办公室审核的基础上,报县局党组会议集中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不再出现不准确、不规范的表达。

13、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发票报销入帐不规范,使用超期发票,入帐发票未盖章,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不合规支出等。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组织财务科查找超期发票、未盖章发票和内容与实际不符合的发票,全部按照发票相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在此基础上,重申发票管理规定,规范发票报销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发票报销制度,严格杜绝发票报销中产生的违法违纪行为。

(2)局机关和协会,质监局与计量所财务尚未厘清。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已按财务管理规定,于8月21日前,厘清了局机关和协会,质监局与计量所的财务关系。目前,协会和计量所财务收支全部归入到县局财务装备科统一管理。

(3)超标准接待、陪餐超人数、违规接待就餐;违规报销家属院电费。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了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禁止铺张浪费,杜绝制度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在系统内形成了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

(4)虚增会议费问题。2015年11月25日37号凭证会议费(三天)24610元,虚增会议费5700元(用于报销加班餐等费用)。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财务科牵头,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出国以及公务用车等管理办法或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硬约束,严禁列支超预算、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切实维护财务制度的支出刚性。同时,强化支出审核责任制,把好资金使用、票据管理和支出审批关,确保不再出现类似事情。

(5)往来款清理不及时,个人借款长期不还,部分无借款事由。如市场监管局7人长期借款共计118377.86元均未归还。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

高磊借款20000元已于7月13日还清;

郝志强借款10000元已于7月9日还清;

郝德民(郝志强父亲)借款1万元已由财务科自7月17日起,从其住房补贴中扣除;

马壮借款10000元,因其借款原因是因病换肾,生活比较困难,已由财务科自7月17日起,从其工资中分10个月扣除;

徐勤国借款30000元,有开具给红花政府的票据作为凭证,财务科已于7月份平帐;

吴清莲借款1000元,有购买法律法规发票作为凭证,财务科已于7月份平帐;

田光辉借款34500元,用于购买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的挂历,发票已丢失,现有挂历生产厂家及相关人员证明,财务科已于7月20日平帐;

张兰勤借款2877.86元,张兰勤系原质监局局长高志中从临沭带来的驾驶员,高志中被判刑后,张兰勤下落不明,至今无法取得联系,已由财务科按坏帐处理。

(6)报销程序、政府采购不规范,大额发票支出无附件、明细。

这一问题已整改完毕。由财务科对照关于报销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列出需要补充的附件和明细,交由发票经手人补充完善。目前,所有大额发票支出已全部补齐了附件和明细。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局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是对每名干部职工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全局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经费管理更规范,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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