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以来,红花镇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促进事业发展为方向,深入抓实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提质升级。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和镇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抽调组织、纪检、经管、财政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具体落实整治任务。二是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印发《红花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每日召开调度会机制和工作落后村社区剖析会推进机制,保障工作有依据、有方向、有力度。三是形成三级闭环处理模式,先由村级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自行清理,针对疑难问题交由社区专班处理,特别复杂的问题提报至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强化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联系督导工作机制,指派班子成员分别负责联系督导全镇12个行政村整治工作,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汇报,并利用“周四晨会”定期向党员群众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70个村党支部书记签订《红花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问责情形,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三是纳入奖惩考核范围,将整治工作成效作为村支部书记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报酬兑现、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失职、整治不力的,停发业绩考核奖励报酬。
强化舆论引导,推动形成共识。一是召开专项业务培训会议,为各村干部答疑解惑,提高其工作能力。二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发放《红花镇“三资清理”公开承诺书》800份,由各村党员干部填写后公示,增强农村党员干部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向各村发放《致全镇广大群众的一封信》3000余份,张贴在各村显著位置,各村利用广播每天早晚播放“一封信”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
下一步,红花镇将持续强化工作协同,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动清廉村居建设走深走实,切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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