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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眼下“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大幕拉开,网络促销如火如荼。从往年“双十一”网络消费暴露出的问题分析,网络消费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暗藏着许多消费陷阱。在此郯城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期间按需购物,理性消费,警惕消费陷阱,提高维权意识。

一、理性消费,按需购物

随着人们“超前消费”观念的普及和“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分期付款消费平台的盛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暂缓了消费压力,但也蒙蔽了消费者的“双眼”,加重了物质需求,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消费者应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量入为出,根据个人实际需求拟定购物清单,切忌冲动消费,切勿被“爆款秒杀”“巨惠特卖”诱惑,忽视实际需求和比价的必要性。

二、直播购物有风险,切忌冲动消费

“直播购物”“网红带货”已成为时下流行的销售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丰富的消费体验和便利的同时,也涌现了诸如质次价高、货不对版、虚假宣传、售后维权难等问题。消费者参与直播购物时,应优先选择正规直播平台,对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的直播带货,要谨慎下单,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也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下单前应了解清楚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了解商品相关真实信息,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冲动消费。下单后,要保留好有关商家信息、直播链接、下单凭证等信息,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售后解决。

三、货比三家、质量第一

参加“双十一”活动的商家良莠不齐,某些有“心机”的商家会趁此机会抛售库存和滞销产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在选购前要注意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要对商品多搜、多查,货比三家,特别是消费者对商家和商品的评价,而不要被图片、宣传等蒙蔽。同时,消费者在收到货物时一定要及时查验货品,一旦有质量问题及时维权。

四、先涨后降、谨慎套路

消费者在活动期间面对各式各样的低价宣传,建议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警惕先涨价再降价的消费陷阱。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明确红包、积分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询问退换货方式及运费政策,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五、七日无理由退货、熟知法规和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规定网购商品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但有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外在购买时经消费者确认,三类商品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易变质商品,二是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是已明示临近保质期或有瑕疵的商品。

六、消费维权流程、要熟记于心

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提前了解商家发货及退换货政策,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保存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购物凭证。消费者在发生网络购物纠纷,与购物平台或商家协商无果后,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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