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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郯城启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6-23
发布日期: 2022-06-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郯城启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

郯政字〔2022〕23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成立郯城启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请示》(郯国资〔2022〕2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郯城城投集团)与临沂启迪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启迪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郯城启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其中郯城城投集团占股51%,临沂启迪公司占股49%。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固废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合资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可逐渐扩充经营范围。

二、你单位要按照公司制改革方案严格执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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