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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临沂市泓泰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2〕5号 成文日期: 2022-03-01
发布日期: 2022-03-0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临沂市泓泰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

郯政字〔2022〕5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成立临沂市泓泰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请示》(郯国资〔2022〕6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成立临沂市泓泰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由临沂市沂蒙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股51%;郯城县水务集团排水有限公司出资980万元,占股4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检查服务);水产品零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张倬峰、马保健、周洋,张倬峰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马保健任公司总经理。设执行监事一名,由吕丽娜任职。

你单位要按照公司制改革方案严格执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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