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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郯城县医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2〕30号 成文日期: 2022-07-28
发布日期: 2022-07-2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郯城县医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郯政字〔2022〕30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成立郯城县医化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郯国资〔2022〕3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立郯城县医化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6000万元,郯城县城市建设集团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作为县级一级企业进行监管。

公司经营范围:1、医学研究和实验发展;2、园区管理服务;3、投融资;4、非居住房地产租赁;5、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6、品牌管理;7、企业管理咨询;8、科技中介服务;9、信息技术咨询服务;10、物业管理;11、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12、会议及展览服务;13、园林绿化;14、城市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二、你单位要按照公司制改革方案严格执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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