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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郯城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郯城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文号: 郯政办字〔2021〕69号 成文日期: 2021-10-26
发布日期: 2021-10-2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21〕6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县省级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发规字〔2021〕15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郯城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郯城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郯城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立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晓法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莫 峰 郯南农场场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吕久鑫 县财政局局长

岳志强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平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双宝 县科技局局长

陈 峰 县住建局局长

徐守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马龙军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局长

刘凤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 飞 县水利局局长

秦 震 县审计局局长

潘宗龙 县统计局局长

夏立坤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石瑞强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田 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广华 县商务局局长

潘月强 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陈康健 重坊镇政府镇长

王慧敏 庙山镇政府镇长

周步青 胜利镇政府镇长

王超峰 花园镇政府镇长

王清宝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 峰 红花镇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莫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郯城县省级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李晓法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莫 峰 郯南农场场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庄 健 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夫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郭庆智 县科技局副局长

马 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毛建兵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副局长

王 燕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郁传信 县文化和旅游局一级主任科员

赵 峰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张学伦 县商务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乐平 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宝练 红花镇二级主任科员

王振峰 重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士然 庙山镇政府副镇长

王春山 胜利镇政府副镇长

杨传宗 花园镇政府副镇长

孟 晨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三、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产业园的标准要求,做好产业园用地保障等规划设计,拟定建设任务;抓好宣传发动、相关培训和政策落实工作。

2.园区内各功能区片的具体建设标准,指导园区建设,加强对园区创建工作的督导、考核和验收。

3.指导、服务、协调和推进整个产业园创建工作。

4.加强产业园内项目建设管理,探索加强创新对产业园内项目建设管理,探索加强创新对产业园内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社会管理。

5.制定出台产业园相关支持政策,以及筹措、整合资金投入,协调整合各种涉农资金,制定完善奖补政策及办法,加大对产业园创建的保障力度。

6.拟定入园市场经营主体的标准和条件,加强对入园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调研、统计、分析与监测,及时向县政府提出政策意见。

7.加大全产业链条的科技研发和高端人才引进,抓好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新品中推广应用。

8.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入园企业标准、数量,提高入园企业质量和档次。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以及与产业园创建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莫峰同志负责。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王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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