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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郯城城投翔政置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1〕44号 成文日期: 2021-08-09
发布日期: 2021-08-0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郯城城投翔政置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郯政字〔2021〕44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成立郯城城投翔政置业有限公司的请示》(郯国资〔2021〕46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润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郯城城投翔政置业有限公司,并纳入集团公司二级企业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其中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1%,山东润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占股49%。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你单位要按照公司制改革方案严格执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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