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1〕33号 成文日期: 2021-06-07
发布日期: 2021-06-0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郯城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批复

郯政字〔2021〕33号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发布实施〈郯城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请示》(郯自然资规报〔2021〕32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郯城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你局负责发布实施。

二、要切实增强防范地质灾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性,深刻理解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各项防灾措施,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会同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不断提高防治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