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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沭河生态观光旅游路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郯政办字〔2021〕36号 成文日期: 2021-06-20
发布日期: 2021-06-2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沂沭河生态观光旅游路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郯政办字〔2021〕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沂河、沭河生态观光旅游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沭河生态旅游观光路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现将成立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职责任务公布如下:

组 长:王立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晓法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于升飞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扶贫办副主任

岳志强 县发改局局长

吕久鑫 县财政局局长

徐守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局长

陈 峰 县住建局局长

赵延山 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卢忠志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凤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孟凡昌 县公安局政委

郭 强 县信访局局长

谢 飞 县水利局局长

张传秋 郯城河道管理局局长

孙 刚 县供电公司经理

宋爱珂 县移动公司经理

张海晨 县联通公司经理

梁成宝 县电信公司经理

孙传东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孙凤玲 县奥德燃气公司经理

王立金 县土地发展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匡 伟 郯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正薇 马头镇政府镇长

戚传敏 李庄镇政府镇长

王慧敏 庙山镇政府镇长

贾 磊 高峰头镇政府镇长

刘 峰 红花镇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刘凤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雪芹、郑文波、侯吉智、朱奉伟、周广浩、张晓明、范士军、朱朝永、付立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一、规划设计组

组 长:郑文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夏传永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政事务

服务中心主任

王 渊 县水利局副局长

庞永祥 郯城河道管理局副局长

朱奉伟 郯城街道武装部长

周广浩 马头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张晓明 李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范士军 庙山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朱朝永 高峰头镇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付立峰 红花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丁洪刚 县财政局计财科科长

江永波 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副科长

职责任务:

1、负责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

2、负责施工设计、洪评设计方案审定招标等工作。

二、评估拆迁建设组

组 长:侯吉智 县交通运输局一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步曙光 县土地发展集团副总经理

卜祥军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朱奉伟 郯城街道武装部长

周广浩 马头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张晓明 李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范士军 庙山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朱朝永 高峰头镇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付立峰 红花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丁洪刚 县财政局计财科科长

张 欣 县渣土公司负责人

职责任务:

1、负责地上附着物评估、拆迁安置工作;

2、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渣土供应;

3、负责协调指挥工程建设;

4、负责工程建设监理及施工安全。

三、安保维稳组

组 长:于升飞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扶贫办副主任

副组长:邹维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桑东亮 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颜晓松 郯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学鹏 马头镇人大主席

王佳良 李庄镇武装部长

汪文峰 庙山镇政府副镇长

杜 辉 高峰头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李怀南 红花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职责任务:

1、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

2、及时解决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安定因素;

3、负责处理施工建设的突发事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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