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郯政办字〔2021〕3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20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沂沭河生态观光旅游路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郯政办字〔2021〕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沂河、沭河生态观光旅游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沭河生态旅游观光路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现将成立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职责任务公布如下:
组 长:王立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晓法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于升飞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扶贫办副主任
岳志强 县发改局局长
吕久鑫 县财政局局长
徐守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局长
陈 峰 县住建局局长
赵延山 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卢忠志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凤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孟凡昌 县公安局政委
郭 强 县信访局局长
谢 飞 县水利局局长
张传秋 郯城河道管理局局长
孙 刚 县供电公司经理
宋爱珂 县移动公司经理
张海晨 县联通公司经理
梁成宝 县电信公司经理
孙传东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孙凤玲 县奥德燃气公司经理
王立金 县土地发展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匡 伟 郯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正薇 马头镇政府镇长
戚传敏 李庄镇政府镇长
王慧敏 庙山镇政府镇长
贾 磊 高峰头镇政府镇长
刘 峰 红花镇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刘凤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雪芹、郑文波、侯吉智、朱奉伟、周广浩、张晓明、范士军、朱朝永、付立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一、规划设计组
组 长:郑文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夏传永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政事务
服务中心主任
王 渊 县水利局副局长
庞永祥 郯城河道管理局副局长
朱奉伟 郯城街道武装部长
周广浩 马头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张晓明 李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范士军 庙山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朱朝永 高峰头镇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付立峰 红花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丁洪刚 县财政局计财科科长
江永波 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副科长
职责任务:
1、负责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
2、负责施工设计、洪评设计方案审定招标等工作。
二、评估拆迁建设组
组 长:侯吉智 县交通运输局一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步曙光 县土地发展集团副总经理
卜祥军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朱奉伟 郯城街道武装部长
周广浩 马头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张晓明 李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范士军 庙山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朱朝永 高峰头镇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付立峰 红花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丁洪刚 县财政局计财科科长
张 欣 县渣土公司负责人
职责任务:
1、负责地上附着物评估、拆迁安置工作;
2、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渣土供应;
3、负责协调指挥工程建设;
4、负责工程建设监理及施工安全。
三、安保维稳组
组 长:于升飞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扶贫办副主任
副组长:邹维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桑东亮 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颜晓松 郯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学鹏 马头镇人大主席
王佳良 李庄镇武装部长
汪文峰 庙山镇政府副镇长
杜 辉 高峰头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李怀南 红花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职责任务:
1、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
2、及时解决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安定因素;
3、负责处理施工建设的突发事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