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文号: | 郯政字〔2021〕19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郯城县庙山镇食品加工产业聚集区的批复
郯政字〔2021〕19号
庙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庙山镇食品加工产业聚集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郯城县庙山镇食品加工产业聚集区,拟建的食品加工聚集区位于庙山镇马站社区马站村,占地约600亩。
二、以现有屠宰加工企业为依托,延伸产业链条,合理布局产业,通过完善规划设计,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以食品加工、销售为主的产业聚集区。
三、产业聚集区主要规划生猪屠宰加工区、肉鸡屠宰加工区、高端熟制品加工区、仓储区、行政区等。
四、要加大企业培植和招引力度,鼓励企业引用先进的生产设备,不断提高生产水平。要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坚持低污染、低排放,突出体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