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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郯政字〔2020〕70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07 |
发布日期: | 2020-11-07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转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郯政字〔2020〕70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中心: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无偿划转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郯国资〔2020〕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将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无偿划转至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仍由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实际经营。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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