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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临沂宏开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0〕67号 成文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0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临沂宏开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批复

郯政字〔2020〕67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成立临沂宏开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请示》(郯国资〔2020〕2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由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郯城县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临沂宏开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拟成立的临沂宏开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占股51%;郯城县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股49%。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销售。

你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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