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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郯政字〔2020〕63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政字〔2020〕63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山东茂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请示》(郯国资〔2020〕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零元价格收购晋隆集团山西三聚鑫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山东茂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在今后的经营中,企业要建立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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