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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郯城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1〕34号 成文日期: 2021-06-21
发布日期: 2021-06-2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省郯城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郯政字〔2021〕34号


县水利局:

你单位呈报的《山东省郯城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度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现予以批复。

一、项目实施范围

郯城县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涉及马头灌区范围内的马头镇、港上镇、花园镇、归昌乡及新村开发区等5个乡(镇、开发区),控制面积25.3万亩。

二、主要建设内容

水权水价自动化管控平台升级改造、灌区出水口在线监测和数据上传、灌溉工程维修养护、节水奖励及精准补贴。

三、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236.3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

四、单位责任及分工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有关工作;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县水利局负责完善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及其供水计量设施,牵头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和发展,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用水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牵头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指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节水农业发展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搞好组织协调,科学安排改革进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改革任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和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施工,科学安排施工工期,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使工程及早发挥效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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