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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号: 郯政办字〔2020〕57号 成文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09-0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郯政办字〔2020〕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72 号)的要求以及省、市、县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同时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其中,县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2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4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件。

2018年12月3日公布的《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郯政发〔2018〕12号文)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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