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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郯政字〔2019〕30号 | 成文日期: | 2019-09-16 |
发布日期: | 2019-09-1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郯城县县级银杏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予以销号的批复
郯政字〔2019〕30号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对郯城县县级银杏自然保护区已整改完成问题予以销号的请示》收悉。按照“绿盾”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同意对整改完毕的24个三类问题予以验收销号。对于有关问题出现的原因,要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在下步工作中抓小抓早,预防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生态意识、环保意识、红线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
二要明确自然保护区工作职责,做到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要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和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在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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