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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县文体中心等项目建设方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0〕29号 成文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05-1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变更县文体中心等项目建设方的批复

郯政字〔2020〕29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变更县文体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银杏会展中心建设方的请示》(郯国资〔2020〕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变更县文体中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方为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变更县银杏会展中心建设方为郯城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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