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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郯城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2035)》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0〕28号 成文日期: 2020-05-11
发布日期: 2020-05-1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郯城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2035)》的批复

郯政字〔2020〕28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对郯城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给予批复的请示》(郯建字[2019]1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郯城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2035)》(以下简称《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该《规划》按照“规划引领、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编制依据充分、资料翔实、内容全面,是郯城县海绵城市建设的依据。抓好《规划》落实,对于修复城市自然生态功能、打造宜居城市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请你局严格按照规划要求,依法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工作。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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