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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水利局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文号: 郯水发〔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1-06
发布日期: 2022-11-0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水发〔2020〕1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郯城县把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中力量加快实施速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让全县广大农村群众早日喝上放心水。现将相关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115个农村社区,616个行政村,804个自然村,农村人口86.32万人。到2018年底,共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10处,其中“千吨万人”供水工程13处,受益人口32.7万人。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解决200个未通自来水村庄问题,实现自来水村村通。二是通过并网整合或更换水源等措施,解决27个村庄水质不达标,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三是推动自来水长效管护。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完善供水管理体制机制,保证长期发挥效益。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组织领导。下发了《郯城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大工作调度力度,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了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拿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整体推进、指导、调度、检查、通报、考核、评估等工作。

二是完成实施方案编制。1月份,对农村安全饮水情况开展了调查摸底,要求每个自然村上报通水、水质达标、运行管理等情况,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掌握了具体工作情况。拿出300余万元,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规划设计工作,自2月中旬到3月初进驻乡镇和村庄,逐村、逐户开展管网测绘工作。目前,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了市级专家评审。县政府于5月23日对《郯城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三是努力筹集建设资金。根据实施方案设计概算,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预计3.69亿元。省财政补助资金为1287万元,整合扶贫资金6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申请贷款。为此,我县以县水务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县城投公司为担保单位,向省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贷款,2019年12月30日省农发行以农发鲁信贷审批〔2019〕00279号批复同意。目前,相关建设资金已分批到位。

四是确定建设项目选址。根据前期摸底情况,统筹考虑项目建设体量、管网布置和投资额度,科学设置水源地和水厂位置。根据规划设计,计划新建重坊、杨集、归昌、马陵山景区4处水厂,改造提升马头、李庄、泉源、港上、十里、高峰头6处水厂,有效扩大自来水覆盖范围,为全县农村供水管网“一网化”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理顺管理机制体制。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调整管理体制,明确县水务公司为项目建设主体,县水利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由县水务公司进行后期管理、维护和运营。水利局管理的6家水厂,已与水务公司进行了工作交接,完成人员、资产划转工作,交接完成后由水务公司统一进行管理。

六是加快建设进度。坚持压茬推进、同步施工的原则,具备招标条件的及时发布招标公告。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后,采取了“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加大了督导力度和施工进度,日上施工作业队近80支,截止到12月30日,列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中的村庄,有199个村庄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占村庄总数的87.66%,累计完成投资2.887亿元,占总投资的78.05%。确保到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完成农村饮水两年攻坚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饮水安全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用入户宣传、发放彩页等形式向农民宣传饮水安全相关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增强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视,营造全社会关心扶持饮水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村庄通水率,增加自来水入户率,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可持续运行。

2、坚定推行规模化供水的建设道路。我县大多数水厂建设规模偏低,万人以下规模的水厂占比较大,特别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所建工程多以单村工程为主,工程规模小、建设标准低,造成运行成本相应提高,维修养护经费加大等问题,不能长期发挥工程效益。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中,坚定规模化供水理念不动摇,要以优质水源为依托,合理布局区域供水设施,打破城乡、村庄界限,大力发展集中联片供水,坚持“能延伸不新建、能联网不单村”的原则,整合联村供水工程,逐步取消单村供水工程,进一步扩大单个水厂规模,做到投资省、标准高、水质优、易管理,实现供水设施的共建共享。坚持走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城市化的道路。

3、科学合理地确定供水价格。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水价调节机制。现阶段各水厂执行的水价偏低,且部分群众对水是商品、用水缴费意识不强,不缴费、用水浪费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水费征收困难,供水单位已处于无利或亏损状态,运转难度增大。考虑到物价上涨、人工费提高等因素,该标准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已建成的自来水工程能正常运行,迫切需要重新核定新的水价。

4、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创新建管机制。我县在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上存在7种不同的管理模式,由水厂管理的比例较大,其次为村集体管理模式,从当前运行情况来看,由水厂管理的供水工程总体上运行正常,而由村集体和承包租赁管理的水厂运营效果不好。因此,要借助国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有利支持,通过对供水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完成供水工程权属的转变。逐步推进供水企业资质认定和审查工作,加强对供水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通过建章立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使企业内部动作有序,管理有章可循。

5、加强水源保护和执法力度,维护供水秩序。加强水源保护,制定严格防护措施,规范排污行为,加大监督和惩治力度,坚决守护水源防污最后一道防线,切实保障水质安全;坚决打击偷水、破坏供水设施等违法行为,维护好供水秩序。


郯城县水利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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