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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水利水产局关于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郯水发〔2018〕10号 成文日期: 2018-02-07
发布日期: 2022-11-0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水发〔2018〕10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临沂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县水利水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杜绝各类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县水利水产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水利安全生产实行分级分工负责。郯城县水利水产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按领导工作分工和科室、单位职能职责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县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县水利水产局要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制度,保证安全投入,防范安全事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电话,认真查处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县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要重点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管。

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现场其他人员培训和考试率达到100%;确保有效安全生产投入不低于工程投资的2%;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综合整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充分认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渔业基层,加强对渔船、鱼塘的监督检查,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执法检查。加强对渔船集中停泊点防火专项检查,严查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合格等行为。加强重点水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载货行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渠道将气象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渔船、渔民。严格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联络畅通。要按照各项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有效地做好渔业突发事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照报告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严禁迟报、瞒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郯城县水利安委会和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全面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完善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强大合力。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的制度,对监管不力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失职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

五、组织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现在起到全国两会结束期间,按照《关于印发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责任主体单位对负责的工程和场所每周至少进行1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局安全生产检查组自2月4日起进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情况均需填报“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上报系统”,并以报告和检查表形式报市水利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交局督查办。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增加,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加。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发动,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二)明确部门职责。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细化行动方案,抓紧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严格检查执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多措并举、提高实效。严格监管。全面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明确监管部门,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完善“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督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检查行动开展扎实、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

 

郯城县水利水产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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