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郯城县水利水产局印发郯城县2018年基层渔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郯水发〔2018〕88号 成文日期: 2018-10-26
发布日期: 2022-11-0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水发〔2018〕88号

 

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郯城县2018年基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郯城县水利水产局

2018年10月26日

 

郯城县2018年基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渔业技术指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价技术指导员的工作业绩,确保郯城县2018年基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根据《郯城县2018年基层渔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管理制度

1、实行“三制”管理。落实技术指导员的推广责任制、包塘联户制、绩效考核制,建立“责、绩”统一管理新机制。技术指导员负责宣传渔业政策、参加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2、实行定期培训。按照培训计划,由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选派技术指导员分批到指定培训地点进行技术培训。

3、实行工作例会制。利用培训或有关专门会议,开展技术指导员会前述职汇报,交流工作情况,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前段时期工作,部署下阶段入户指导工作任务。

二、职责任务

1、做好科技入户的摸底调查。围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实施内容,结合科技示范户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入户技术指导方案。

2、定期入户进行技术指导。每个技术指导员负责指导10名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户,在生产关键时期对科技示范户开展技术培训班和实用技术指导,帮助示范户解决生产中的实际技术问题,每名技术指导员每月入户指导不得少于4次,生产关键季节每周上门指导2次,全年入户不少于100天。

3、按时发放技术手册和技术明白纸,落实科技示范户的物化技术补贴,使示范户明确任务、知悉技术、生产应用。

4、通过电话咨询、科技赶集、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为科技示范户及辐射带动户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渔业生产信息服务。

5、提供相关宣传稿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年度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总结。

6、确保完成项目实施目标任务,科技示范户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科技示范户满意率达到95%以上。

7、技术指导员必须忠于职守、尊重渔民、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要端正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真正让农民满意。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专项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有原则。

2、考核办法:对技术指导员实行百分制考核,推行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渔业科技示范户“双重考核”机制。其中: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重点考核指导示范户数量、平均入户指导次数和指导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渔业科技示范户重点反馈考核技术指导员的服务态度、责任心、入户指导到位率、业务水平等非量化指标。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严格的督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技术指导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督查;科技示范户对技术指导员的技术服务及时做好记录和评价,督查结果及示范户的评价将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

3、考核内容(100分)

(1)项目个人工作档案整理情况(5分)。项目组下发的材料及入户指导照片等每少一份扣0.5分。

(2)参加技术指导员培训和会议情况(5分)。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统一培训的扣1-3分。

(3)累计入户技术指导和培训时间(15分)。每少1 次扣1分,入户指导次数少于10次(包含10次)不得分。

(4)科技示范户的档案及指导培育次数(5分)。不足10户不得分。

(5)发放联系卡(5分)。每少1 户扣0.5分,少于7户(含7户)的不得分。

(6)落实科技示范户物化补贴情况(5分)。未按标准或未落实物化补贴不得分。

(7)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5分)。95%以上得5分,90%-95%得4分,80%-90%得2分, 80%以下的不计分。

(8)发放技术手册和明白纸等相关资料情况(5分)。每少1 户扣0.5分。

(9)技术指导员责任书签订情况(5分)。技术指导员与县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了协议承诺书的得2 分,未签订的不计分;与10户示范户签订了技术指导合同的得3分,少1户扣1分,扣完为止。

(10)示范户综合评价(20分)。满意得20分,基本满意得15分,不满意不得分。

(11)报送工作信息、相关资料,完成工作总结(10分)。报送信息2篇以上(含2篇)得2分,少一篇信息扣1 分;按时完成工作总结的3分,否则不计分;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得5分,未及时报送的不计分。

(12)全年登录《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知识更新学习12次以上的得5分,每少于一次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13)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评价(10分)。满意得10分,不满意不得分。

(14)因个人原因在上级抽查验收时造成工作被动的,一票否决。

四、奖惩补贴办法

一是对技术指导员下乡开展技术指导实行补贴制,补贴包括技术员入户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等。二是对技术指导员指导实行考核制,经组织考核,根据技术指导员综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奖励。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