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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水利局​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郯水发〔2019〕84号 成文日期: 2019-10-18
发布日期: 2022-11-0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水发〔2019〕84号

 

根据省、市、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县纪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为做好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提高农村用水方便程度,推进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加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参照《郯城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各类民生领域、扶贫领域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护”的工作思路,集中利用两年时间,采取新建、改建扩建、配套提升、联网扩网等措施,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整体全面提升,健全完善“水质合格、水量可靠、保护到位的水源安全体系,规模大、标准高、建设质量好的供水工程体系,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长效的运营管理体系,专业优质、高效便捷、周到满意的服务保障体系,职责清晰、制度完善、监管有力的政府监管体系”等五大体系,切实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确保“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用水安全。

二、重点任务及资金来源

(一)解决不通水村庄饮水问题,让群众吃上水。全县共有804个自然村,截至目前,有205个村庄、5.81万户、20.92万人未通上自来水,主要为省定贫困村未通自来水村、从未建设自来水工程村、主管道到村头未入户村、原自来水工程报废村等。本次攻坚行动通过制定详实规划方案,建设自来水工程,彻底解决这些不通自来水村庄饮水问题,让群众吃上水,作为两年攻坚行动首要任务。

(二)解决水质不达标问题,让群众吃好水。经县检验检测中心对全县110家供水单位水质检测,合格水样88家,水质合格率80%;水质不达标22家,7.88万人饮水不达标。取缔不达标供水单位,建设自来水工程引达标水源,让这些农村群众喝上达标自来水。

(三)解决农村自来水长效管护问题,为群众管好水。目前,全县农村自来水供水单位多为个体,存在管理不到位、水费收缴不统一等问题,存在较大饮水安全隐患,成为民生之忧、政府之忧、社会之忧,必须下定决心,彻底解决这一现状。通过对已通自来水村庄人口开展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建设,进行水源、管网统筹规划布局,推进自来水入户建设,受益村庄约631个、69.1万人、20万户。并通过政府主导,建立新的供水管理体制机制,为群众管好水。

(四)资金来源

依托水务公司为融资平台,采取银行贷款等方式。

三、实施步骤

(一)主要工作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工作专班。县政府为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县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发改、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健、交通、电力、税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领导小组与乡镇政府签订任务目标责任书。抽调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整体推进、指导、调度、检查、通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乡镇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实施。

2、编制总体规划。通过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编制全县总体规划,报市政府审定同意。(2019年1月底完成)

3、编制实施方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设计单位,深入乡镇、村街调查摸底,编制《郯城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在县政府审定同意基础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由县政府批复实施。(2019年4月底前完成)

4、开展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第一,实现农村供水国有化。由县水务公司对全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工程统一负责运营管理,经营上自负盈亏。统筹县、乡、村三级管理,配备专职水管员,建立专业维修队伍,负责对已建工程的管理,包括整合联网、运营收费、维修养护等,实现全县农村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水源、同服务、同监管的一体化经营管理新格局。第二,推广使用供水管理新科技。在工程设计中应用管网优化计算、自动化运行管理技术、智能化调控等技术,对供水主管网实施安全调控,将先进实用的信息化管理技术和管网安全调控技术用于工程监控管理中。第三,实现全县供水“一张网”。在全县统供水源的基础上,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乡镇主导,用一年时间对历史建设的小水厂关停并转,原联村、单村及个体供水(小水厂)单位退出农村自来水市场,对涉及资产通过评估后入股国有农村供水公司,实行股份制经营。同时,逐步封闭地下水取水井。根据全县水资源分布情况和地理地貌等特点,做到地下水与地表水结合,近期与远期结合。近期以地下水先行解决饮水安全,远期以地表水为主。(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后续工作计划

1、全面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工期,科学组织施工,严格第三方检测,严把管材、机电设备等原材料质量关和施工管理质量关,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县级验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验收办法组织验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3、市级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4、省级评估。省水利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级和县区工作进行评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单位职责。县发改部门负责工程指导协调、制定农村供水价格政策;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拨付、监管,通过申请国债资金、发行政府债券,申请贷款及整合涉农切块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做好资金来源的保障工作,负责国有农村供水公司注册成立工作;县卫健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达标;县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环境监管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统筹解决水源地水质改善问题;县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农村和工业企业自备井进行封停,禁止私自开采地下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政策,及时协调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县交通部门负责工程管网穿路的协调工作;县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农村供水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县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公司的注册和规范管理;县供电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用电配套,落实农村供水公司用电优惠政策的执行;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要加强宣传发动,研究提出辖区内工程规划建议,负责辖区内各项工作的推动实施。

(二)加强检查考核,严肃监督问责。农村饮水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市里将此项指标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为此,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及各相关单位的科学发展观考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要根据县里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攻坚行动推进过程中,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重点工作,挂牌督办,专人盯办;对工作推诿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问责,确保饮水安全攻坚行动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郯城县水利局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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