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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文号: 郯政发〔2016〕6号 成文日期: 2016-03-05
发布日期: 2016-03-0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发〔2016〕6号


为进一步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提升建设品质和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强城镇综合功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决定2016年在全县开展“城乡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城镇化决策部署,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城乡建设提质增速,全面提升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

坚持规划引领建设。充分发挥规划引导调控作用,确保发展规划、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精准对接,科学指导城乡建设,确保每个建筑项目都严格执行规划。

坚持基础设施先行。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思路,优先布局各类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百年大计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为城镇化建设提供硬件支撑,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促进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消费结构相匹配,以产业集聚提升城市“人气”,以城市“人气”推动产业发展,实现以产兴城、以城聚产。

坚持内涵品质提升。充分体现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山水文化、商贸文化特色,彰显城市个性,提高城市品位;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县城、小城镇、农村社区“三位一体”建设发展思路,以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两化”建设为目标,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2016年,计划投资22.3亿元,实施20个重点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和8个城市综合体及片区改造开发项目,加速推进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味。协同推进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切实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加速城乡融合、优化人居质量,更好地彰显生态、文化、和谐、精致的特色魅力,打造宜居宜业、美丽美好的新郯城。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城市功能。按照“提升形象、丰富内涵”的建设要求,以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滨水生态、平原特色的临沂副中心城市为目标,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并联推进,城市建设与文化建设同步实施,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较大影响力的地标项目,着力推进道路管网、科教文卫等各类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精心打造历史文化项目,为城市注入现代气息、人文精神,精塑城市个性、提升城市“软实力”,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1. 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城市功能需求,继续加大城市道路建设投入,加快实施富民路南段建设工程、人民路东段拓宽改造工程、沭河路北延工程、沂河路打通工程、古城路及文化路东延工程、工业路南段建设工程、恒通路南段等9项道路建设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区路网结构,优化城市交通环境。同步实施供水、燃气、供热、雨水、污水、弱电、强电等市政管网工程,着力推进老城区弱电管线下地,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2. 文化项目建设。依托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积极推进郯国故城项目建设,启动博物馆、大剧院、文化广场建设,挖掘和展示古郯历史文化要素,延续文化脉络。加快一中新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文教卫生项目建设,确保如期投入使用,增强新区公共服务功能。

3. 配套设施建设。启动城区公厕、街头游园和停车场建设,实施老城区背街小巷绿化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城市对外形象。结合城中村改造,合理布局,新建3处农贸市场,让城市更加宜居、舒适,让居民更加便利、满意。

4.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利用丰富的水系资源和独特的平原环境,编制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生产透水透气砖等铺装材料,改进和创新施工工艺,积极推进集雨型绿地、透水性人行道等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城区水系综合整治,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改善水体环境感官质量。实施活水济城、清水润城、碧水绕城工程,重点抓好沭河、白马河、窑上干渠、李墨干渠等滨水景观带建设,打造活水公园城市。

(二)展示生态魅力。积极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抓手,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载体,致力保护和展示郯城得天独厚的生态禀赋,坚持生态修复与生态展示并举,功能建设与景观打造并重,着力构建、完善城乡生态基础设施网络和生态景观体系,切实优化城乡生态环境品质,提升城乡生态文明水平。

5. 生态绿化建设。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推进新村温泉开发项目建设,做大做强4A级中华银杏生态旅游区,进一步打响“银杏之乡”品牌。科学稳妥推进神舟古栗园的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倍加珍惜保护这片“城市绿肺”。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抓好铁路、干线道路、河流水渠沿线绿化补植,造林2万亩,助推生态环境建设。

6. 公园绿地建设。推进沭河滨河公园二期工程、景观风貌轴二期工程建设,打造特色景观,为广大居民群众营建秀美环境,提供理想活动场所。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加强城区绿化建设,加快实施道路绿化、庭院绿化、节点绿化工程,新增城区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38%、33%,人均公园面积达到9.2平方米。

7. 城乡治污保洁。健全完善人工湿地、污泥处置、污水处理等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开工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巩固沂河、沭河、白马河等主干河流治污成果,实现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强河流沿线生态建设,推进水质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好水生态。加快中节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为处理生活垃圾、改善人居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覆盖。

8. 扬尘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城市交通扬尘、露天采石场扬尘、餐饮油烟污染等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有力举措,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推广绿色施工,推进城镇绿色发展。

(三)建设美丽镇村。以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活动为契机,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切入点,加快实施农村“硬化+改厕”工程,大力提升小城镇、新型社区、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着力优化村庄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水平,努力打造一批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宜居镇村。

9. 小城镇建设。坚持突出特色、产城融合、规模合理、配套健全,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按照新市镇的标准,用足用好扩权强镇措施,把李庄建成临沂东南部新城和县域次中心。加快推进马头、重坊、高峰头等中心镇建设,积极打造杨集、泉源区域商贸物流中心,提升辐射带动水平。以乡镇驻地综合开发为重点,采用PPP合作模式等,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推进道路、排水、人行道等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增强产业与人口集聚能力。

10.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紧密结合,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力争完成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拆旧复垦1500亩,新立项5个村、规模800亩,年内每个乡镇新建2个农村新型社区。同步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文化广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燃气入户、生活污水处理,启动农村供暖工程,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注重村镇特色风貌,保护好传统村落,提升乡村建设品味。以村庄“五化”达标提升为目标,年内每个乡镇至少打造10个有规模、有特色、有品位的美丽乡村。

11.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对接精准扶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善以贫困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信贷支持和社会帮扶的农村危房改造筹资模式,建立农村危房精准改造台账,规范工作流程,严控工程质量,年内完成560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面推进农村道路硬化“户户通”、农村“改厕”以及农村汪塘整治等工程,力争五年完成村内道路硬化、三年实现农村改厕全覆盖,2016年完成农村示范汪塘整治34个。

(四)推进住房保障。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惠民理念,立足民生需求,着力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积极实施棚户区改造、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燃气供暖等民生实事工程,着力形成层次分明、梯度覆盖、全民普惠的住房保障工作格局,真正让百姓共享城建发展成果,提升百姓的幸福感、舒适感和归属感。

12. 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棚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前东庄、西关二、富民路片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力争早开工建设、早投入使用。年内建设公租房100套,棚户区改造1700户。加大棚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保障工程质量,同步配套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营造功能完善的宜居环境。

13. 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系统整治改造,加快实施县疾控中心、鲁南纸业、县中小企业局家属院改造,完成8.12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同步推行物业管理,防止出现“前改后乱、无人管理”的局面,启动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和谐小区”创建活动,力争年内70%以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达到规范化水平,切实改善人居质量、惠及居民群众。

14. 房地产市场稳控。坚持新城老城协调发展,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开发总量,稳定住房价格,鼓励和引导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比重达60%以上,促进棚改与去库存的有效衔接,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发展。

(五)完善城乡规划。坚持高起点规划,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挖掘文化底蕴,彰显地方特色,不断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和城乡建设档次。继续完善执行规委会决策制度,创新规划管理机制,严格规划竣工验收,切实提高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强制性,树立规划的权威。

15. 推进“多规合一”。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完善“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一个规划一张图、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集约节约用地,2016年盘活利用低效闲置土地860亩,进一步拓展用地空间,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16. 科学规划设计。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尽快完成城市综合交通、综合管线、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彰显城市品质、塑造城市气质。加快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编制,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积极开展片区城市设计,以更新的理念、更优的创意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风貌特色。

(六)加强城乡管理。建立完善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以打造整洁有序城乡环境为目标,突出建管并重,强化严格执法,着力提升城乡综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17.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推行数字化城管,健全“无缝隙、全覆盖、全天候”管理网络,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继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落实属地管理和执法主体责任,加大控违拆违力度,实施户外广告、露天烧烤、洗车市场专项整治,展示整洁有序的城市面貌。巩固载客三轮车整治成果,加强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打造便捷顺畅的绿色交通环境。

18. 加强乡村建设管理。深入宣传贯彻执行《郯城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农村无序建房和违规建房,严厉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强化乡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19.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积极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模式和工程招投标监管体制,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启动对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招标代理等行业的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招标投标挂钩,营造“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努力打造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的“百年建筑”。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市燃气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建立建筑劳务用工信息平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围绕“层级分明、畅通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城乡建设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牵头领导联系项目、挂靠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各项工作制度,全员动员、全程跟踪、全速推进。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和建设任务,构建分工明确、部署科学、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实现又好又快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项目奖惩、效能问责等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提神、提速、提效,确保各项既定任务圆满完成。

(二)齐心协力,强势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集中精力推进各项重点城建项目建设,形成全程加压、合力推进的建设态势,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出成果、展新颜”。承担重点城建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要坚持“一线工作法”,加强对接、强化沟通,实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尽力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质效,着力为工程推进排忧解难,构建起“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各方联手、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查,严格监管。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将深化“城乡建设提升年”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着力细化督查内容、完善考核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实时监控、动态监督重点工程建设进展和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表彰先进、奖励优秀,鼓舞士气,全力推动各重点项目快速推进。同时,健全完善项目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的任务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同步考核,营造拒腐防变的良好氛围。

(四)舆论引导,营造氛围。高度重视舆论对开展“城乡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推动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段、集中安排宣传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特别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一步深入组织成果宣传、亮点宣传和典型宣传,引导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百姓民意的促进激励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献计献策活动,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激发民力,积极营造社会协同、全民参与城乡建设的浓厚氛围。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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