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郯政办字〔2017〕39号 | 成文日期: | 2017-06-12 |
发布日期: | 2017-06-12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政办字〔2017〕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临沂市被确定为全国34个试点市之一。依据《山东省临沂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实施方案》,为保障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郯城县土地二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陈海玲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庆民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石瑞强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应急办主任
魏新春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陈君默 县法院副院长
陈 彬 县经信局局长
颜廷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鹤廷 县住建局局长
朱 晓 县规划局局长
莫 峰 县农业局局长
石 洁 县工商局局长
舒永君 县地税局局长
韩铁道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吕久鑫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县金融办主任
郑贵尚 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县房产和住房保障
服务中心主任
朱文宝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董建平 县银监办主任
李学伟 郯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倪 晨 马头镇镇长
王建龙 李庄镇镇长
王 飞 重坊镇镇长
鲁成凯 杨集镇镇长
杨大刚 庙山镇镇长
杜玉民 高峰头镇镇长
徐 波 港上镇镇长
徐希武 红花镇镇长
禚海燕 胜利镇镇长
马龙军 泉源乡乡长
郑庆永 花园乡乡长
王传海 归昌乡乡长
赵安宁 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 强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颜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临沂市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制定全县试点工作方案、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协调、督导、检查本辖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经验并按时报送试点成果。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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