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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郯城县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的通知
文号: 郯政办字〔2017〕70号 成文日期: 2017-09-27
发布日期: 2017-09-2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17〕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直驻郯城各单位,科级以上事业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产业引导基金工作的领导,确保基金规范运作,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经研究,确定成立郯城县产业基金理事会,主要负责产业引导基金投资原则、投资方向、投资领域、投资重点等大政方针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理事会主任:陈海玲 县委副书记、县长

理事会副主任:李 炜 县政府副县长

吴守居 县政府副县长

理事会成员:张保国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经研中心主任

孟卫东 县发改局局长

陈 彬 县经信局局长

刘忠业 县科技局局长

吕久鑫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金融办主任

黄广华 县商务局局长

徐 可 县招商局局长

冯 辉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吕久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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