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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郯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郯政办字〔2017〕81号 成文日期: 2017-11-07
发布日期: 2017-11-0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17〕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县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郯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张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石瑞强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应急办主任

孟卫东 县发改局局长

朱文宝 人民银行郯城支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

成 员:张 昕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霍连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永田 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徐勤龙 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君默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戴建国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盖学贵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服务业办主任

刘维省 县经信局副局长

田 伟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

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主任

胡敏龙 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田兆友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春光 县国安局副局长

吴士明 县民政局副局长

禚洪伟 县司法局副局长

毕建英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政监督办主任

李宝军 县社保中心副主任

田庆松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孙茂元 县住建局副局长

徐士民 县房产中心副主任

侯吉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学洲 县水利水产局副局长

王 燕 县农业局副局长(挂职)

赵庆兰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陈洪军 县环保局主任科员

张 建 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副经理

房树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于福宪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庆叶 县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肖文聪 县金融办副主任

吴 军 县物价局副局长

左汉武 县国税局副局长

李贯峰 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中刚 县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张晓超 人民银行郯城支行纪检组长

董建平 县银监办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全面负责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专项工作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人民银行郯城支行,办公室主任由盖学贵、张晓超同志兼任。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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