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郯政办字〔2017〕81号 | 成文日期: | 2017-11-07 |
发布日期: | 2017-11-07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政办字〔2017〕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县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郯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张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石瑞强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应急办主任
孟卫东 县发改局局长
朱文宝 人民银行郯城支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
成 员:张 昕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霍连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永田 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徐勤龙 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君默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戴建国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盖学贵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服务业办主任
刘维省 县经信局副局长
田 伟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
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主任
胡敏龙 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田兆友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春光 县国安局副局长
吴士明 县民政局副局长
禚洪伟 县司法局副局长
毕建英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政监督办主任
李宝军 县社保中心副主任
田庆松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孙茂元 县住建局副局长
徐士民 县房产中心副主任
侯吉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学洲 县水利水产局副局长
王 燕 县农业局副局长(挂职)
赵庆兰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陈洪军 县环保局主任科员
张 建 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副经理
房树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于福宪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庆叶 县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肖文聪 县金融办副主任
吴 军 县物价局副局长
左汉武 县国税局副局长
李贯峰 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中刚 县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张晓超 人民银行郯城支行纪检组长
董建平 县银监办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全面负责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专项工作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人民银行郯城支行,办公室主任由盖学贵、张晓超同志兼任。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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