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郯政办字〔2017〕85号 | 成文日期: | 2017-12-05 |
发布日期: | 2017-12-05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政办字〔2017〕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郯城县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郯城县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探索全县网络市场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营造良好网络市场秩序,提升电子商务发展质量和水平,带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坚持“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创建思路,以国家工商总局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为契机,着力探索监管与服务创新,逐步建立促进全县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全力营造开放规范的网络营商环境、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把握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及依法监管等职能,综合运用政策、服务、资金等手段,有效调动市场积极性,积极营造更加有利于网络市场发展的制度环境。
二是示范引领,提质增量。扶持培育一批网络监管和服务示范村(街)、示范乡镇、示范企业和知名品牌,探索网络市场发展新路径,通过优化服务、简政放权,推动网络市场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
三是创新监管、有序规范。通过“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创新监管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部门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形成适应网络市场发展的监管模式和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力争经过3 至 5 年的建设,打造便捷高效的网络服务、监管、审批、维权以及人才培养、大数据运用等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格局,推动网络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将郯城打造成全市网络市场创新发展和高效监管的先行县;在全县建成 1-2 个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垂直平台,培育 10家重点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集聚化发展一批电商产业园区,各类电商企业、商户突破1万家,电子商务交易额逐年递增20%,将郯城建设成全市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一批网络市场主体发展典范。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托互联网加快发展,培育形成一批新兴示范商业模式和业态。加快品牌创建,大力推动“一村一品一店”工程,培育一批质优物美的品牌地产品,创成一批特色电商乡镇、电商村居为主的农村电商产业集群。立足创新引领,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上规模、讲诚信的示范企业、精品网店和网络创业主体。立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村(街)、示范乡镇、示范企业打造成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中心、区域物流快递配送中心与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
(二)探索建立电商发展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培育各类电子商务发展新平台。围绕产业集群、专业市场、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发展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品牌企业,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形成完善的电子商务发展体系。
(三)探索建立网络市场综合监管模式。把握网络市场特点和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12315 投诉举报系统等平台,汇集各监管部门掌握的企业监管信息,强化大数据分析和信息技术运用,强化监管业务和技术手段的融合,探索建立以信息为基础、以信用为核心、以技术为支撑的网络市场新型监管模式。全力构建网络经营者诚信自律、网络商品质量有保障、网络经营规范有序、消费争议处置高效快捷、消费者和谐友好的网络市场生态环境。
(四)探索建立网络市场综合评价标准。综合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专家学者作用,及时分析电商发展现状,探索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网络市场主体信用、网络消费满意指数等评价系统建设,为进一步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五)探索建立网络市场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网络市场风险信息采集、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实现“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有效防控市场监管风险。
三、重点工作和创新举措
(一)简政放权,放手发展,畅通电商产业发展渠道
一是创新准入模式,开辟网络快捷通道。在全县各注册登记窗口设立“电商服务岗”,开辟方便快捷的网络通道。简化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流程,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建立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批,打造“电子工商”。放宽登记条件,积极探索放宽网络经营企业在行业表述、经营范围的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电子商务秘书等新型领域市场主体,扩大网商主体数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二是支持电商企业多元化发展,壮大网商主体数量。推进专业市场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代运营、网络推广、数据分析和售后服务等营销服务业,创新和优化仓储、物流、配送和快递等物流服务业,积极发展支付、融资等金融服务业,鼓励优势制造业企业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合同应用等信息化创新,支持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跨界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实施网络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工程,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健全应用培训、广告设计、品牌包装、生产加工、物流快递等互联网产业链端点,促进产业链企业融合发展,打造产业集聚中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是以各乡镇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积极实施全市电子商务“百乡千村”工程,加快“电商村”培育步伐。争取到 2020 年,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100个左右的村(社区),建设100个左右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大力培育农村电商经营主体,鼓励农产品上网,力争在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旅发委、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四是提升发展质量,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知名品牌。广泛遴选名、特、优、新地方特色产品,探索制定质量、包装、存储、运输等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做大网货郯城特色品牌。优化“一村一品一店”工程,加快形成郯城特色农副产品网货供给源,引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创建特色电商镇村。鼓励、支持电商平台和经营户做大做强做优,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服务名牌,实现品牌化、规模化经营。实施商标广告战略,支持创立自有品牌,以品牌建设提升网商发展水平。规范网络广告宣传行为,切实提升我县电商企业和商品知名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健全机制,创新模式,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一是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逐步推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商品质量监控及追溯、网店实名制和交易信用评价等制度。探索电商纠纷处置和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完善电子商务纠纷仲裁机构及相应程序,建立“网上 12315”,发展网上投诉、网上协商、网上调解、网上仲裁等纠纷处置模式。探索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平台,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线上搜索、线下排查等方式,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推动线上线下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构建事前情报研判与约谈警示、事中重点查处与集中突破、事后分析规范与源头治理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链,提升一体化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委、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与人民银行征信合作,探索建立各监管部门互评互认的“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建立负面清单监管制度,实施分层分类分级监管,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开展“文明电商平台”、“文明电商经营户”评选,打击电商违法失信行为,定期曝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网络商品经营主体,公布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和网站网址,增加失信经营成本,提高诚信意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委、人民银行郯城支行、县金融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及商务信息、生活信息、旅游、专业服务等网络交易服务网站为重点,依法查处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行为。建立电商领域商标等知识产权及广告宣传诚信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违法和虚假宣传等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委、县旅发委、县科技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是技术支撑精准监管。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广泛采集网络市场及相关主体的注册登记、经营行为、违法失信等信息数据,掌握网络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与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实现有效监管。深层次挖掘、分析总结网络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及时跟踪评估风险,制定处置预案,提高预防能力。依托大数据定期评估监管制度、监管行为和监管政策的实施效果,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提高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是多元参与辅助监管。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多部门在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方面的信息归集与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跨区域合作和政企之间协作,采取法规培训、行政指导、消费警示等措施,引导电商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行业协会引领,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发展标准,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行业信用规范、行业从业守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实现自我规范、自我发展,建立起“部门协同、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的监管格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筑牢发展基础
一是创新网络经济人才发展机制。加强政府、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一批电子商务企业急需的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构建电子商务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将互联网人才引进纳入全县招才引智工作总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创业创新支持体系,引进和汇聚创新人才,健全完善人才吸引、培养、使用、流动和激励机制,发展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立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项目评估、发展方向提供咨询和指导。(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委、县财政局。)
二是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和评价体系。围绕创建规划和具体工作制定公开服务清单,将网络市场发展指数列入绩效考核指标,量化指标数据,加强督查考评,分阶段组织开展督查。依托第三方机构,探索建立网络市场发展指数评价、网络市场秩序综合评价、网络交易信用信息评价、网络消费满意指数等体系,定期发布相关评估报告。制定电商经营平台、经营户和产业园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行业标准,为深入推进示范县创建、提高网络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提供支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委、县统计局。)
三是强化保障,夯实基础。配齐配强网络市场监管队伍,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加大物力资金保障力度,对有条件的乡镇和专业市场给予资金、政策扶持,鼓励在网络市场监管和电子商务发展上开展创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努力提高监管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商务局。)
四是提高监管与服务技术保障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技术利用水平,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提供保障。及时利用“全国一张网”建设成果,在网络市场主体信息归集、跨区域监管与维权、跨行业协调、跨部门联动等方面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努力推进监管与服务创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协调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落实责任。县直有关部门根据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每年初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进展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抓紧形成第一批制度创新清单,加快推进创新举措落地,及时总结成果,力争早出成效。各部门立足职能,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及时解决示范县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加快推进“示范县”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三)总结提升。提请市工商局主导,通过召开现场交流会、研讨会、推进会等形式,提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不断总结提升创建经验。条件成熟时,提请市工商局组织专家组对郯城县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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