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郯政办字〔2017〕93号 | 成文日期: | 2017-12-25 |
发布日期: | 2017-12-25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政办字〔2017〕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修订的《郯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郯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正确、高效、有序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临沂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度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郯城县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郯城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组织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县政府成立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经信局),负责县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应急领导小组在临沂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当发生一般、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超出郯城县处置能力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或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或市政府授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成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事发地政府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2 街道、乡镇应急指挥机构
各街道、乡镇政府设立相应的大面积停电处置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在县应急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国网郯城县供电公司负责郯城县电网主网、所辖供电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网调度工作。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或大面积停电应急办报送信息。
2.5重要电力用户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加气)、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工矿商贸等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6专家组
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专家组,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3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郯城电网现有2座220kV郯城变电站,其中张场站主变容180+180MW,位于郯城县域北部,3回电源进线为220kV兰张I线、兰张II线和220kV沈张线,分别来自于兰陵县的500kV兰陵站和罗庄区的220kV沈泉站,郯城站主变容量150+150MW,位于郯城县域中部,2回电源进线为220kV兰郯线和220kV张郯I线,分别来自于兰陵县的500kV兰陵站和郯城县的220kV张场站。
郯城电网以110kV郯庄北线、郯庄南线、郯南线、郯昌线、张北线、张恒线、张道线、张道曹线、堰恒线、南红昌线、北龙线;35kV郯马线、郯港线、郯房马线、房褚庄线、汤褚李线与主电网联结。网内共有110kV线路11条,35kV线路17条。220kV张场变电站,主供县域北部3座110kV变电站和2座35kV变电站,为县域北部主供电源。220kV郯城变电站,主供县域南部5座110kV变电站和6座35kV变电站,为县域南部主供电源。除110kV红花站(龙门站工程正在实施)外,其它变电站实现双主变、双电源供电,220kV张场变、郯城变电站为链式串供电,电网南部缺少220kV电源点,供电可靠性差。正常方式下张北水线、马站站、港上站、房庄站、李庄站均需停电倒电,电网结构不尽合理,110kV归昌站#1主变为两圈变压器,主供10kV母线,#2主变为三圈变压器,主供35kV母线,若高峰负荷时#2主变检修,35kV母线负荷调整困难。
郯城电网每年基建施工、设备启动、检修预试任务十分繁重,外力破坏电力设施问题突出,存在发生人员、电网、设备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面对日新月异的电网形态和复杂多变的运行特点,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的风险始终存在。可导致公司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3.1.1自然灾害风险
郯城位于山东最南端,地理坐标东经118°05′—118°31′,北纬34°22′—34°56′。境南北长约65公里,东西宽32公里,总面积1195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0.76%,郯城县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区南部,临郯苍平原腹心地带,系沂蒙山区冲积平原。地形由东北向西南缓缓低下。东部马陵山绵延南北,中西部平原沂沭河纵贯南北。境内地势平坦,平均海拔约38米。
气候属暖温带季风区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2C 。极端最高气温39.3度,出现在1959年8月20日;极端最低气温-23.4度,出现在1969年2月5日。全县平均无霜期212天。夏季雷雨、大风等特殊气候天气频繁,环境温度高、湿度大、气压低,造成电网负荷高、线路潮流重、设备输送能力降低,恶劣的气候环境使电网极易受到破坏而降低稳定运行水平,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郯城电网屡次遭受雷暴雨、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从2006年4.28龙卷风、到2012年台风“达维”等极端恶劣天气对电网的冲击,对电网造成的影响已超出电网正常安全校核的范围,已经威胁郯城电网的安全运行,存在电网大面积停电的风险。
3.1.2检修方式下的故障风险
每年的春季(秋季)检修,当枢纽变电站母线检修或由于线路、变压器检修需要母线配停时,若发生另一母线故障可导致一般或较大电网停电事件。当地区电网因设备检修造成单通道供电,若供电通道发生故障可导致一般或较大电网停电事件。近年来,GIS设备故障较多,存在故障越级、事故扩大的可能,存在发生大面积停电风险。
3.1.3误操作、违章作业对电网的影响
调度人员对电网事故、异常情况判断、处置不当,可能延误事故处理或导致事故扩大,运维检修人员在故障抢修、运维操作时可能出现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故障,进而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运维检修人员误操作和违章作业,可能导致设备故障,存在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
3.1.4外力破坏影响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绿化的力度加大,重点基建工程、道路改造、管线改造工程急剧增加,高大速生树木大面积栽种,使电网受到外力破坏造成停电事故等风险急剧增大。为满足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郯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规模空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电网非正常运行方式较多,部分重要负荷供电线路或变电站处于单线单变运行状态,一旦发生外力破坏造成电网受损,将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近年来非法侵入、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电网设施损毁日益增加,存在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
3.1.5供需不平衡风险
我县电网建设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不能满足因经济飞速发展而导致的用电需求的迅速增加。一旦出现电源侧故障,极易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同时郯城地区用电总量受季节影响明显,郯城县负荷高点发生在夏季和冬季,呈现双高峰。
3.2危害程度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代社会对电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可靠的电力供应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生命线工程之一。截止2016年12月,担负着34.9万户的供电服务任务,其中重要客户6户。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在严重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同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具体分析如下:
3.2.1对交通系统的影响分析
郯城地处鲁苏交界,205国道(G205)、省道232(S232)、京沪高速公路、胶新铁路纵贯南北, 310国道(G310)、省道352(S352)横穿东西。微(山)东(海)公路纵横交错穿越境内。南临陇海铁路,北靠兖石铁路,离欧亚大陆桥头堡连云港、日照港仅百余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山东的南大门。
城市公共交通方面:目前郯城县内公共交通以公交汽车、出租车为主体。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将首先导致交通信号系统、通信调度系统、道路监控系统的失灵,进而导致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增加、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铁路运输方面:胶新铁路在郯城设有站点。铁路系统一旦停电,上级调度工作人员将不能指挥和监督列车行驶的全过程,且对车站和变电所失去监视和控制功能,从而导致列车不能够安全运行,对乘客及列车行驶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通信信号设备无显示不能正确的表示将直接导致列车不能正常运行。车站供电一旦中断将导致列车进站延误与出站晚点,站内空调、电子显示屏等大功率电器不能启动,安检、照明以及售票工作将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旅客滞留,严重的话会导致全站瘫痪。
公路运输方面:郯城汽车站现有营运线路48条,覆盖全国6个省、直辖市,34个县级以上城市;日发送班次634班,车站日发送旅客约0.5万人次。一旦停电会造成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中断,快速路、桥梁等照明设备失灵,影响驾驶能见度,会对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如果前方已发生事故,由于驾驶员的不知情则会导致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进而造成道路桥梁严重堵塞。同时停电将造成公路收费站停运,高速堵车,大量旅客滞留高速和车站。
3.2.2对党政机关的影响分析
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无法保证党政军机关指挥开展协调处置,不能及时组织会议传达及部署相关工作,导致各类指令无法有效上传下达、各类信息传递不畅通,造成党、政、军机关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3.2.3对人员密集区域的影响分析
郯城县现辖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共计人口100余万人,城区内学校、医院、商场等地都将成为人群极端密集区域,停电将使上述人群密集点产生恐慌,如果人群疏散工作不到位,极易秩序混乱甚至发生拥堵、踩踏事件。
3.2.4对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的影响分析
郯城县燃气企业以奥德燃气为主。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企业停电则会导致油库、天然气库消防系统无法启动,导致油气无法及时传输;导致油库、天然气库电动阀门无法启动,影响紧急情况下流程切换;造成油库、天然气库仪表无显示,影响紧急情况下转移油料方案的制定;造成油库、天然气库无照明,严重影响油库、天然气库安全保卫;造成正在进行的作业突然中断,引起不安全事件发生。
3.2.5对城市供排水系统的影响分析
郯城自来水公司承载着城区用水的重任,停电将会使水泵停止运转,泵房会长时间处于低液位,这将导致涡流沉砂池出砂量增多,导致供水中断或水中杂质量增加。沂沭河拥有多处泄洪闸,汛期一旦停电,闸门不能开启,洪水无法下泄,对沂河两岸居民带来威胁。
3.2.6对城市工业生产系统的影响分析
郯城有一家煤矿企业,矿井突发停电会使主要通风机停转,井下无风造成瓦斯积聚,可能引起积聚的瓦斯爆炸。停电使水泵不能排水,时间超过24小时可能造成淹井事故,全矿井突发停电还会直接影响生产,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还会给职工的生活带来不便等。化工企业停电,则会造成高温高压装置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产生有毒物质泄露和爆炸。
3.2.7对城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影响分析
郯城有广播电视台与郯城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停电会使媒体信号传输中断以及基站失去信号,会中断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失去广播电视的信息传播功能、社会教育功能、文化娱乐功能、社会服务功能等,从而使各类信息无法及时公布于众,造成城市信息荒岛局面。
3.2.8对城市医疗卫生系统的影响分析
郯城有多家医疗机构,如郯城县第一、二、三人民医院、城关医院等,一旦医院发生突然停电后,极易造成病人病情加重等严重事件,ICU、抢救室、手术室等特殊部门的电力将得不到保障,抢救患者使用的动力机器无法使用。呼吸机、麻醉机若无备用电源,则会停止作用。因停电被困电梯、治疗室、检查室等会导致延误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
3.2.9对城市环境卫生系统的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停电会造成污水、垃圾处理停滞,会对环境造成危害,严重时会导致疫情产生、传播,并大面积蔓延,危害人身健康。
3.2.10对城市金融证券系统的影响分析
金融机构停电则导致各营业网点的业务及营业不能正常运行,产生数据传输的中断和丢失,各金融机构通讯线路将受阻碍。市民将不能够办理正常金融业务,金融流通将受阻碍,证券、期货不能够正常买卖,严重影响了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金融机构、证券交易部门也均属于人群密集地区,发生停电事故后,容易造成人员恐慌。
3.2.11对城市通信系统的影响分析
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通信网中多个通信站面临供电中断威胁,会造成光缆线路、通信基站、核心机房、汇聚机房、接入机房、小区机房等通信设施失灵,通信网络结构失去作用,导致通信业务大面积中断,将严重影响社会和各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活动和城镇居民生活。
3.2.12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分析
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城市供水系统因失电而无法正常运转,自来水厂的杂质过滤系统、水利循环系统也会因为停电而失去原有的功能,进而引发居民生活用水问题凸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同时,城市燃气也会因停电而不能得到有效供应,冬季城市供热也会因停电而受到影响,这些都将严重影响到城市民生系统,进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3.3预警
3.3.1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县经信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县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3.3.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信息报告
4.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郯城县供电公司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影响户数、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向县经信局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报告。
4.2县经信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4.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5.1.1 Ⅰ、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由省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临沂市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在山东省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5.1.2 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政府有关部门,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必要时,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工作组指导、协调、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5.1.3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县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5.1.4对于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县政府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5.1.5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5.2.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镇街和重点区域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5.2.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金融机构、医院、交通枢纽、通信、广播电视、公用事业单位、交通设施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炼企业等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确保人身安全。消防武警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事件,解救被困人员。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重要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扑灭各类火灾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县住建部门、相关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用热。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计部门准备好抢救治疗病人的应急队伍、车辆、药品和物资,保证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5.2.4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交通设施、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确保人身安全,防范治安事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要积极组织力量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2.5加强信息发布
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2.6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5.3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 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6后期处置
6.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县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各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6.3善后处置
县政府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政府或授权县发改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本行政区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地政府要根据需要,组织动员通信、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等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7.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技术保障
县气象、国土、地震、水利、林业等部门应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地震、水文、森林防火等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7.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黑启动电源,适度提高重要输电通道抗灾设防标准。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非电保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医疗卫生保障,根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因素,建立大面积停电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
7.7 资金保障
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税务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支持。
7.8宣教培训和演练
7.8.1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经信局、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7.8.2培训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应急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还应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7.8.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生产实际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县经信局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应急联动机制成员部门单位、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或支撑预案。各重要电力客户应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进行备案。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郯城县经信局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郯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郯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附件1
郯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山东电网发生包括郯城电网在内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
2临沂和其他地市同时发生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且停电范围包括郯城电网在内。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山东电网发生包括郯城电网在内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
2.造成临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70%以上者,且停电区域涵盖郯城电网范围。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临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50%以上70%以下者,且停电区域涵盖郯城电网范围;
2.造成郯城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临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40%以下,或者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且停电区域涵盖郯城电网范围;
2.造成郯城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郯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县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武警郯城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广电台、县安监局、县气象局、联通郯城分公司、移动郯城分公司、电信郯城分公司和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电力企业。
县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保证郯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可靠、有序供应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部署应对工作;
(2)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相关政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电网抢修,恢复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4)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事件调查 ;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6)及时向上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二、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负责县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县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密切跟踪事态,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协调各应急联动机制成员部门和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按照授权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5)建立电力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随时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各单位职责
(1)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召集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会议,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组织电力企业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其它部门、各级政府和重要电力客户,开展应对处置工作,为指定的新闻部门提供事故发布信息,派员参加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
(2)县委宣传部:根据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4)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县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5)县民政局:负责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置;
(6)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7)县住建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市政照明、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9)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10)县广电台:负责维护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
(11)县安监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2)县地震办: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情况;
(13)县气象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14)武警郯城大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担负因大面积停电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重大应急救援任务;
(15)县消防大队:负责因大面积停电导致的人员被困电梯等应急救援工作;
(16)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市政照明,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17)县供电公司:在县应急领导小组、国网临沂市供电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在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中对所属企业的指挥,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8)联通郯城分公司、移动郯城分公司、电信郯城分公司: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向用户发布停电信息,做好解释工作,并向市公司及县经信局提出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建议;做好备用电源(油机和蓄电池)日常维护和油料补充工作,确保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油机能够正常启动供电,切实保障通信系统正常稳定地运行。
(19)各发电企业:组织协调企业及所属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启动发电机组为电网提供启动电源。
四、 街道、乡镇应急指挥机构
各街道、乡镇政府设立相应的大面积停电处置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在县应急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
五、电力调度机构、重要电力用户
电力调度机构:郯城供电公司作为电力调度机构和电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在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负责全县供电主网、所辖供电区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处置工作,并健全完善全县重点供电用户自备发电设备配置管理制度。
重要电力用户: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工矿企业等单位,在紧急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制定紧急停电状态下的应急预案,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应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并完善各种保障措施,定期检查,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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