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郯政办字〔2017〕95号 | 成文日期: | 2017-12-28 |
发布日期: | 2017-12-28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政办字〔2017〕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网络市场监管职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全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动机制,促进全县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建立郯城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召集人:吴守居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石 洁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盖学贵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李念德 县经信局副局长
王玉琢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秀琴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孙夫虎 县物价局副局长
李平仁 县旅游局副局长
张承厚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外贸总公司经理
周瑞媛 县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范雪峰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郁友达 县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王玉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整合社会资源,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组织开展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的治理;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程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研究确定。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并抓好工作落实。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由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遇有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通报、沟通各部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展和配合事项,部署“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县”创建和阶段性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议题记录、汇总、整理以及纪要的印发、抄报等工作。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实行信息反馈制。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及遇到的问题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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