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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郯教发〔2021〕16号 成文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教发〔2021〕16号

 

为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义务教育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县教体局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全县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继续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划分为一个或两个学区,学区内各级公办中小学实行招生一体化管理。学区内每所学校有各自招生片区,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1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县教体局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五)坚持“规范办学、控制班额、均衡分班”原则。今年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对新入学的学生,要按照随机排位方式阳光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生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二、乡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招收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和六年级毕业生,中心小学各自确定辖区内各学区(教学点)的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不得跨乡镇、区域招生。各学校根据户籍和房产对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严禁招收非辖区范围内的学生。

乡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及在乡镇驻地自购房产的参照城区学校招生方案执行。

对未按时报名的学生,招生学校需列出名单,一式三份,毕业学校、招生学校、县教体局各一份,9月1日前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负责完成该部分学生的追踪入学工作。初一新生报名实行双向评估,对小学评估巩固率,对初中评估入学率。

三、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城区小学入学工作

1.城区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郯城县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下载登陆“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登陆方式见附件3)→点击“郯城县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县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四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郯城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非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7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小产权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始交款发票、水电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等票据,小产权房小区物业于7月30日前提供小区楼房分布图并标注今年所有上学学生具体房产位置和住户信息,交到县教体局基教科(6703室)和招生学校办公室,不按时提供的,视为无学生入学。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具有郯城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县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就读,或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入学。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父母身份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郯城县务工者,需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郯城县经商者,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招生报名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录取。③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在郯城县居住最近连续一年以上的证明和物业交费单据。

(3)工作流程:下载登陆“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登陆方式见附件3)→点击“郯城县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县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录取办法: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郯城县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中明确提出“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请无法在我县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好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或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入学。

(二)城区初中入学工作

1.有郯城县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入学

有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依据房产信息和招生片区,申请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城区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

受学位限制,凡有城区小学学籍,但招生片区内无自购房产的,均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调剂安排。

2.有城区户籍无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及学区内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有城区户籍无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籍(严禁招收非小学毕业生),招生片区无自购房产的,均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调剂安排。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城区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无我县六年级学籍)入学

所需条件同小学入学部分第2款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流程相同。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注册,具有办学许可证,办学行为规范。否则,不准招生。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县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民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将新生录取信息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对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存在安全、教育教学管理、招生等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落实取消招生计划或减少招生计划等措施。

五、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对不能坚持到校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登记评估工作,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做好指导服务,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能入尽入,确保所有残疾儿童接受教育。

(二)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三)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

要巩固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困难,并尽可能及时帮助其解决,防止学生辍学。

(四)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按照《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规定,明确程序,简化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六、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暂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县教体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各学校要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摸底排查工作,对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实时监测、分类建档、精准施策、及时劝返,摸底排查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县教体局基教科。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县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意识,设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中心小学,加强本辖区内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乡镇街道及教育、宣传、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司法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纳税申报情况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严格政策,阳光招生

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认真、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违规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各学校要充分挖潜现有的资源,确保按要求班额编班上课。学校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到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三)严肃纪律,严格程序

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县教体局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考核指标。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监督电话:6221323 6221363

 

附件:1.2021年郯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2.2021年郯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21年郯城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4.2021年郯城县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5.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户调查就读住所方位明晰表

   6.郯城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立功受奖一线人员子女教育入学优待申请表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

 

2021年郯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一、城区小学

实验一小树华校区:北大出口以南,窑上干渠以东,205国道以西,师郯路以北村街及小区;郯东路以东,师郯路以南,文明路以西,文化路以北的村街及小区;杨楼村、天泽华府、中央华庭、景苑小区。

实验一小古城路校区:人民路以北,郯东路以西,师郯路以南、郯西路以东的村街及区域内靠东的小区;古城路以北,富民路以西,郯东路以东,景都国际和龙域中央小区以南的村街及小区;美澳小区、城里一八区、邮电小区、平安悦城等。

实验一小北城校区:白马河以东,北城区界以南,师郯路以北,郯东路以西的村街及小区;郯西路以西,振兴路以东,古城路以北,师郯路以南的村街及小区;王城后、英城后、薛城后、皮城后、郑城后等村街;清华苑、北城名苑、文昌名苑、建筑小区、人才家园等。

实验二小东校区:建设路以北,古城路以南,205国道以西,郯东路和富民路之间西半部小区以东的村街及小区;喜园、后八庙村。

实验二小西校区:人民路以南,郯东路以西,西南园巷以北,郯西路以东的村街及小区;丰瑞丽都、财富高邸、富民豪庭、万泰名都等。

实验三小北校区:郯西路以西,白马河以东,建设路以北,

古城路以南的村街及小区;古城路以北,北关四街以西,北外环以南,白马河以东的村街及小区。

实验三小南校区:郯西路以西,建设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南外环以北的村街及小区;皮防站等。

实验四小:圩东、圩西、栗圩子、何圩子、刘花园、桃行、崔庄、高圩子、徐庄、吴庄、班庄、吉庄、魏庄、刘庄、刘楼、郯城经济开发区。

实验五小:205国道以东,师郯路以南,人民路东段以北,滨河路以西村街及小区;大旺、二旺、郯东村、坝子村、葛庄村等。

实验六小:西南园巷以南,郯西路以东,郯东路以西,南外环以北村街及小区;浩源商贸城等。

博雅学校小学部:郯东路以东,滨河路以西,建设路以南,南城区界以北的村街及小区;黄楼村等。

二、城区初级中学

实验中学:郯东路以东,南到人民路,北到北外环(北园社区及杨楼除外),葛庄村、郯城街道归义片区。

育才中学:南至人民路以北,西至西外环(包括阳煤恒通化工),东至郯东路,另外包括团结路东段(从原建筑公司至郯东路)以北的部分单位。北园社区辖区王城后、薛城后、郑城后、英城后、皮城后、叶城后及杨楼村。

育新中学:人民路以南(团结路中段从原建筑公司至郯中路以北的单位除外),郯中路以西,西至西外环(包括东西圈子、管庄)。

博雅学校:人民路以南,郯东路以东,205国道以西,南大出口以北的村街及郯中路以东,郯东路以西,团结路以南,郯中路以东,南大出口以北的村街及小区。坡里、前龙门、后龙门、黄楼村等。

 

附件2

 

2021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3

 

2021年郯城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郯城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方式一:“爱山东容沂办”APP登录

手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点击“郯城县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进入平台报名。

方式二:电脑登录

电脑登录网址:http://218.56.133.204:8203/lytczs/home这是家长端地址,用手机实名注册的 “爱山东容沂办”APP扫码登录,点击“郯城县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进入电脑网页平台报名。

 

附件4

 

2021年郯城县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附件5

 

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户调查就读住所方位明晰表

 

(只有以下情况需要填写,其他不需填写:学校服务区内有住房,但无房产证也无正规购房合同及发票的)

 

附件6

 

郯城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立功受奖一线人员子女教育入学优待申请表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一线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及子女户口本原件,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无自有房产的需提供实际居住的水电等佐证材料;3.立功受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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