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文号: | 郯政字〔2017〕36号 | 成文日期: | 2017-06-01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政字〔2017〕36号
县规划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郯城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2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该规划批准实施。
郯城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县城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城市绿线管理的主要依据,是营造“河流环抱、水绿相映、城林相依”的生态绿地系统,构建绿地分布合理、生态环境优良、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城市环境;把郯城建设成环境优良的“国家园林县城”,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导向性规划。
本规划批准后,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配合实施。县政府、人大应尽快制定出台《郯城县绿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职责,严格管理,保证规划目标的实施。
此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关闭窗口】 |